第34章 不巧若拙,大智若愚(1)
巧中有拙,拙中有巧,用大智若愚的一种心态存活于当今的社会,实为一种明智之举,如此不但保住了自己,也成全了他人,何乐而不为呢?
1.“傻人”有“傻”福
【原文】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
【译文】知道自己是愚味的人,而不是大愚味;知道自己是迷惑的人,而不是大迷惑的人。
庄子认为自己知道自己的愚味、迷惑,本身就是一种清醒,换句话说,用愚味、迷惑来掩饰自己的聪明。
傻人分两种,一种是大脑智商低的人,另一种是大脑智商高的人。这里所指的“傻”是第二种,一种译法即为聪明人,所以聪明人的“傻”实则为你说我傻,其实我不傻!
做人切忌恃才自傲,不知饶人。锋芒太露易遭嫉恨,更容易树敌。功高震主不知给多少臣子招致杀身之祸。做聪明人,装做“傻”人,既有效地保护自我,又能从容地观察形势,实在是一种聪明之举。
商代末期,商纣王通宵喝酒而忘记了当时是什么日子,问左右的人,都不知道,派人去问箕子,箕子对他的从人说:“身为一国的主人,而让一国的人们都忘记了月日,国家就很危险了。一国的人都不知道,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也就很危险了。”于是对使者推辞说自己喝醉了酒,也记不清是什么日子了。
有时候,故意装傻也是迷惑敌人,以退为进的策略,做到最后的有“福”人。
魏明帝曹睿死时,太子年幼,大将军司马懿与曹爽共同辅佐太子执政,曹爽是皇室宗族,自从掌握大权后,野心勃勃,要独揽大权。但司马懿是三朝元老,功劳高,有威望,而且谋略过人,在朝廷中有相当大的势力,因此,曹爽还不敢公开与司马懿斗。而司马懿也想夺权,他早把曹爽的举动看在眼里,但表面上仍然装糊涂,后来,干脆称病不上朝。
曹爽虽然一人独揽朝廷大权,可他对司马懿仍然不放心。司马懿虽然自称年老多病,不问朝政,可他老奸巨猾,处事谨慎,谁知他到底怎样?当初武帝曹操创业的时候,听说司马懿胸怀韬略,多次派人请他出来为官,可司马懿出身士族,自视高贵,瞧不起出身寒门的曹操,不愿在曹操手下做官,就装病在家。后来见曹操的势力强大了,才出来跟随曹操,为曹操出力。这一次有病,谁知他是不是故伎重演呢?因此,曹爽对司马懿不敢掉以轻心,他经常派人打听司马懿的情况,可就是摸不到实情。
河南尹李胜讨好曹爽,得到曹爽的信任,曹爽就把李胜召到京城,任命他为荆州刺史。李胜临去上任前,曹爽让李胜以探望为名,到司马懿府中去探听虚实。
李胜在客厅坐了很久,才见司马懿衣冠不整,不断地喘息着,由两个侍女一左一右地架着,从内室慢慢走出。
李胜连忙站起身来,向司马懿行礼问安。司马懿的儿子司马昭对李胜说:“李大人免礼罢,家父身体难支,还要更衣。”
旁边的侍女,用盘子端着一套衣袍请司马懿更衣。司马懿用颤颤抖抖地手去拿衣服,刚拿起衣服,他的手无力地往下一垂,衣服掉在了地上。侍女赶忙拾起衣服,帮司马懿穿上,搀扶着,小心地让司马懿躺着坐在躺椅里。
司马懿喘息了一会儿,才慢慢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指自己的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喝——粥——”
一个侍女连忙出去,端着一碗粥来到司马懿面前,司马懿抖着手去接,可他的手抖动得太厉害,最终还是拿不住碗。侍女只好端碗送到司马懿的唇边,用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把粥送进司马懿口中。司马懿的嘴慢慢地蠕动着,粥不断地从嘴角流出来,流到下巴的胡须上,又顺着胡须滴落在他的衣襟上。
喝着喝着,司马懿突然咳嗽起来,嘴里的粥喷了出来。不仅喷到他自己身上,还喷了喂粥的侍女一身。侍女忙放下手中的碗,拿过毛巾给司马懿擦身上的粥。司马懿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
李胜看见司马懿这样,便走上前去,对他说:“太傅,大家都说您的中风病复发了,没想到您的身体竟这样糟,我们真替您担心!”
司马懿慢慢地睁开眼睛,气喘吁吁地说:“我老了,又患病在身,活不多久了。我不放心的是我的两个儿子,你今天来,我很高兴。我以后就把两个儿子托付给你了。”说着说着,眼中流下泪来。
李胜连忙说:“太傅不必伤心,我们都盼着您早日康复呢。我马上要到荆州赴任,今天特意来拜望您,向您辞行的。”
司马懿故意说:“什么?你要去并州上任,并州靠近胡人,你去了要很好地加强戒备,防止胡人入侵。”
李胜见司马懿年老耳聋,连话都听不清了,就重复说:“太傅,我不是去并州,是去荆州。”
司马懿听了,故意对李胜说:“你刚去过并州?”司马昭凑上前去,大声对司马懿说:“父亲,李大人不是去并州,而是去荆州。”
“哦,是去荆州,那更好了。唉,我人老了,耳聋眼花,不中用了!”司马懿对李胜说。
李胜司马懿确实老病无用了,就站起身来,告辞说:“太傅多保重,您的身体会好起来的,以后有机会进京,我会再来拜望您的。”说完就离开了太傅府。
李胜刚出府门,司马懿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捋胡须,看着司马昭,父子两人相视而笑。
李胜出了太傅府,直奔曹爽的府中,见到曹爽,高兴地说:“司马懿人虽活着,却只有一息尚存,已经老病衰竭,离死不远了,不值得您忧虑了。”
曹爽听了,心中甚喜,当即把李胜留在府中,饮酒庆祝。从此以后,曹爽就放松了对司马懿的警惕,更加独断专行。
春天到了,按照惯例,曹魏皇帝宗族要去祭扫高平陵。曹芳起驾,曹爽,曹羲等兄弟全部随驾同行,一行人耀武扬威,浩浩荡荡开出了洛阳城。
司马懿等曹爽他们出城不久,就精神抖擞地带领着司马昭、司马师披挂上马,率领着精锐士兵占领了洛阳各城门与皇宫,把洛阳城四门紧闭,不准人随便出入。然后假传皇太后的诏令,废曹爽为平民,并派人把诏令送到皇帝曹芳那里。
司马懿握有重兵,曹爽又没设防备,所以只能坐以待毙。司马懿下令把曹爽兄弟及其亲信桓范、何晏等人抓起来砍了头,并灭掉了三族。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燕王朱棣夺位之前的装疯,他年轻的侄子建文帝哪玩得过老谋深算的叔叔呢,不久就被朱棣的大军打败,不知所终。
由此可见,装疯卖傻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走过了这段剩下的不就是“傻”福了吗?
2.做人应保持低调
【原文】德溢乎名,名溢乎暴,谋稽乎誸,知出乎争,柴生乎守,官事果乎众宜。
【译文】德行的外溢是由于名声,名声的外溢是由于张扬,谋略的考究是由于危急,才智的运用是由于争斗,闭塞的出现是由于执滞,官府事务处理果决是由于顺应了民众。
庄子认为人不可太追求名利,也不要太过于张扬,只要正确的对待他人,自己也才会快乐。
追名逐利的心,凡人都有。如果你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聪明。如果你想得到什么,或证明什么,不必让任何人知道,努力去做好就行了。这样你才能尊重他人,完成自我。
当罗斯福入主白宫的时候,他坦然承认如果他的判断有75%是对的,他便觉得十分满意了。
像这样一位杰出的伟人都承认自己的判断最高只有75%的正确率,那你我又有多少正确率呢?
如果你真能做到有55%的判断是对的,你就完全可以到华尔街去日进斗金。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有55%的判断是对的,又靠什么去指责别人常常犯错呢?
你可以借助眼神、音调,或是手势甚至当面指责来批评别人的错误,但是,当你指出对方的错误时,对方绝不会同意你的观点!因为你已伤害了他们的荣誉和自尊,也许你会用柏拉图或康德的哲学和逻辑理论给予竭力反驳,但这又有什么用呢?因为你已经对他们造成了感情上的伤害。
不要一开始就扬言:“我要证明给你看。”这等于向他人表明:“我比你聪明,我要让你改变想法。”这种做法实在是场挑战!它无疑会引起反感并可能导致一场冲突。如此一来,要想改变对方的观点就更不可能。因此,千万不要给自己找麻烦。如果你想证明什么,别让任何人知道,努力地去做好了。
正如诗人波甫所言:你在教人的时候,要好像若无其事一样。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
科学家伽利略在300多年以前说过:你不能教人什么,你只能帮助他们去发现。
伦克就曾用这种方式解决了一场顾客投诉纠纷,他是道奇汽车在蒙大拿州的代理商。伦克指出,由于汽车市场面临的竞争压力,在处理顾客投诉案件时,办事员常常显得冷漠无情,或是竭力反驳,这就很容易引起顾客怨声载道,甚至影响生意,乃至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他说:“后来我想清楚了,这种状况确实于事无益,我很快便改变了做事的办法,转而向顾客说:‘我们公司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在此深表遗憾。请把你遇到的情况告诉我,好吗?’”
“这种方法有效地消除了顾客的敌意,顾客在处理事情的过程当中也显得通情达理多了。许多顾客对我的谅解态度表示感谢,其中两个人甚至后来还带来自己的朋友来买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我们非常需要这样的顾客。我相信:尊重顾客的意见,对待顾客周到有礼,才会赢得市场的竞争。”
如果你真想改善自己与人相处的能力,或是提升自己的人脉,不妨去读一读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有史以来最精彩的一本传记,在这本自传里,富兰克林明确地记述了当年,他是如何改掉自己争强好辩的恶习,使自己变成美国有史以来最了不起的一名外交官的。
富兰克林年轻时,意气风发,不知收敛。有一次,他的一位教会朋友,突然把他拉到一旁,教训了他一顿,这一训给了他改变一生的启示,大致是这样的:
“富兰克林!你这人真是不可理喻,当你提出与人相左的意见时,措辞总是那么强硬,这种话别人是听不进去的。有朝一日,你的朋友都将离你而去。事实上,你懂得确实很多,别人根本无法辩得赢你,他们会因此更加懒得与你交谈。如此一来,你的知识,将永远止于你的个人所学,你不懂得集思广益,最后将会变得非常贫乏、空洞。”
本杰明?富兰克林一生所做最值得称道的事,莫过于冷静地接受了这位朋友的训诫。若非大智之人,是不会有这种勇气认错,改变自己的,否则,他又岂能躲开失败的厄运?
“我自己订了一个规则,”富兰克林说,“永远不正面违拗别人的意见,同时也绝不固执己见。我甚至不允许自己使用任何过于强烈的用词,如‘绝对’、‘毋庸置疑’、‘千真万确’等,而只用‘我想’、‘据我了解’、‘我推测’等较缓和的语气来陈述自己的意见。当别人发表了我认为不对的观点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先制止自己当面驳斥的冲动,然后才举出对方观点中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我会说他的观点,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可能正确,但却不能应用于眼前的状况。很快地,我就感受到这种态度转变所带来的好处,我在与人交换意见时,气氛变得比以往融洽许多,我提出意见时的态度愈谦和,受到的反对意见也愈少,同时也变得较容易规劝别人放弃错误的成见,接受正确的建议。”
“这种做法,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非常艰难、很难控制得十全十美的,但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变得得心应手许多。回顾50年来,我确实是从未发表过任何措辞强硬的论断,而这种谦和的态度,却使我在议会里受到了普遍的支持。我的演说能力并不很好,根本谈不上口若悬河,但我的主张,却仍能得到通过。”
富兰克林用他一生的经验告诉我们,保持谦和的态度,做事就会无往不利。
相反,如果你肯定别人弄错了,便率直地告诉他,可知结果会怎样呢?施先生是一位年轻的纽约律师,最近在最高法院内参加了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
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施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庭内顿时静默下来,施律师后来回忆说:“似乎气温一下就降到冰点。我是对的,法官是错的,我也据实地告诉了他,但那样就使他变得友善了吗?没有,虽然相信法律站在我这一边。我也知道我讲得比过去任何一场辩论都精彩。可糟糕的是,我并没有使用外交辞令,而是铸成大错,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错了。”
很少人具有逻辑性的思考。我们多数人都犯过武断、偏执的错误。多数人都具有固执、嫉妒、猜疑、恐惧和傲慢的人性弱点。
当我们犯错的时候,也许会在心里承认。自然,假如别人的态度温和一些,或做一些技术性处理,我们也会向他们认错,甚至表现出自己久违的坦白。但是,假如对方有意让你难堪,情况就会截然不同。
现在你应该明白如果你指出别人的错误过于直率,再好的意见也不会被人接受,甚至会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你剥夺了别人的自尊,也会让自己成为一场讨论中最不受欢迎的人。
如果非得与人发生对立,也得运用一点技巧。我们都喜欢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东西,或照自己的意念行事,我们喜欢别人征询我们的愿望、需求和意见,而不愿受人强迫、支配。同样,别人也不希望受他人管制。
所以即使你知识渊博,也应谦虚些,尊重别人的意见,用谦和的态度来商讨问题,不要自以为聪明,让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3.让别人觉得笨拙才好
【原文】物而不物,故能物物。
【译文】支配物而不被物所役使,所以能够主宰天下万物。
庄子认为做人不用太聪明,笨拙的人往往能取得成功。
真正聪明的人,你是看不出他是怎么聪明的,如果一个人太有心机会让人觉得阴险,谁也不喜欢。相反,笨拙的人会让人觉得可爱,有时倒获得博爱。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感觉自己做事很笨,因而很自卑,认为自己做不成什么大事。事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许多取得伟大成就的人,并非都是因为天生聪明,而是因为后天的勤奋和不懈的努力。
霍默天生笨拙,这一点他的大学导师威尔先生对他早有评价。威尔先生最欣赏的一句话就是“勤能补拙”。他评价一个人勤奋往往就暗示了这个人可能是笨拙的,因为他常常说,勤奋的品质是上帝给笨拙的人的一种补偿。霍默默信自己就是得到上帝这种补偿最多的人。就在大学毕业这一年,霍默接受威尔先生的推荐到安东律师事务所应试。这是伦敦最著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很多日后成名的大律师都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接受起初的训练而走上成功之路的。
临出门前,母亲很正式地告诫霍默要学聪明些,不要呆头呆脑被人看作是个傻子,母亲申明这也是父亲的想法。这么多年来,霍默第一次发现父亲对母亲的话投以赞同的微笑和点头。平日他们总要为哪怕一个词的细微差别辩论半天。
霍默轻声说:“我会做好的,请放心吧。”实际上直到霍默迈进事务所的大门,心里还是一片茫然:怎样做才算聪明呢?
来应试的人很多,他们个个看起来都很精明。霍默努力让自己面带微笑,用眼睛去捕捉监考人员的眼神。他认为这样也许能给他们留下机灵的印象,对录用会大有帮助。但这一切都毫无用处,他们个个表情严肃,忙着把一大堆资料分给应试者,甚至不多说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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