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7)
我呆呆地坐着,天上的云很洁白,可风一吹就散了。白云苍狗,不过如此。上车前买的水还剩一半,我想喝一口,却发现水瓶不见了。一只布满核桃纹的手,紧紧地握着它。手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岁数的大娘。她的口袋里已经有了好几个这样的瓶子,可能是打算当废品回收的。她望着我,神情立刻鄙夷,所有的核桃纹纹路一律向下揶揄道:“就一个瓶子,至于吗?”
我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一双饱含深情的大眼盯着大娘。不是的,大娘,您误会了。
是呀,就一个瓶子,至于吗?
是呀,就一个女人,至于吗?
是呀,就一段爱情,至于吗?
我闭上眼睛,不再想这些,但风中却传来了孟芸撕心裂肺般的喊声:“刘义……刘义……刘义……”一遍一遍,不绝于耳,每一声都那么绝望。每一声都像刻刀般在我的心上一道道地划着,每一声都是我最心爱的孟芸在叫我。怎么可能是她?她现在也许已经在试婚纱了吧。她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好看。虽然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睁开了眼睛,将头探出车外。
车外,一个女子披头散发,一节接着一节车厢地跑着。凄厉的声音从她的喉咙里发出来,像是被人挤压着。她的鞋跑掉了一只,光着的脚底似乎有血流出。也不知道她跑了多久。她将两只鞋都脱掉了。大声地喊着;“刘义……刘义……刘义……”
她在向我挥手。
一定是我太想她了,以至于出现了幻觉。我将头缩回,再次闭上眼睛。
当我睁开眼睛时,却发现所有的人,都将头伸出车窗外。
“--刘义--”
多年以后,当我每次回想起这个声音,都觉得肝胆俱裂。那是怎样地决绝和不舍、不忍。此生此世,不会再有一个女人,用这样的声音来叫我,以至于我的灵魂都飞出了车厢。
窗外,奔跑着的孟芸,一个箭步跨上了车,车门刷地一声关上,列车徐徐启动……
14新生
孟芸的脸哭得像只小花猫:“刘义,三哥让我来找你了。”
短短的一句话,我竟然有些承受不住。我以为,我以为我输了……
哈哈,一种莫名的喜悦让我有些昏厥。
孟芸抬起头,轻轻说:“三哥看到张陆明了,就是张家的老三。他一下就给三哥拿了二十万的住院费。他说,如果等到登记,时间来不及了,反正迟早也是一家人。大哥和二哥长这么大都没见过那么多的一堆钱。他们马上要强行拉我登记。可是我真的很伤心,我让他们再等一下,至少眼睛不那么肿了再说。三哥把他们都支出去了,他告诉我,他宁可死也不能花张家的钱,那钱上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些年,矿上死了多少人?有家属的,他们赔点;没有家属的,就一埋了事。他当年也有一次遇难,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些我不懂,三哥也不跟我解释,只说,如果真的跟了张陆明,他就没我这个妹妹。张家没有好人。矿上没有不骂他们家的。即使再搭上四哥的一条胳膊,也不能让我嫁给这样的畜生。他什么时候都是这样疼我。他跟我说,叫我找机会找你去。我如果再耽误下去,这一辈子都见不到你了。他说看你走的方向应该是去火车站。他说,如果我不幸福,那么他死不瞑目。”
“那你就来找我了?”
“嗯。刚开始我不同意。他就说,如果我不找你,他就去死……住院费交上了,三哥已经被他们安排到了六楼。那个病房可真暖和。我没有办法。我说我来找你。他让我带上这个。”
孟芸把一块手帕包着的东西放到身前。手帕包着的是一叠很旧的钱。一张张,似乎都被人用汗水泡过一样,散发着咸腥味。
孟芸说:“三哥说这些钱他攒了好久了,他一直没舍得拿出来。
他说要送我当嫁妆的。他还说你是个好人,这么多天鞍前马后地服侍他。他说……叫我跟你一辈子……”
我抱着孟芸,不知如何是好。看来我真是错怪三哥了。他为了亲情,可以牺牲一切。我真不是个东西。我有点后悔把那两张彩票都给李书洁了,否则我现在就可以拿出来,然后我们一起回去,从此和三哥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我现在,口袋里只剩下了为数不多的钱。
我问她:“饿不?”
“光顾着跑了,害怕再也找不到你,就忘记饿了。”
我给孟芸补火车票,却发现钱不够,还是孟芸用三哥的钱补的。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是问题。只要我回到熟悉的城市,找到李书洁,所有麻烦事都可以交给她。我一定要让三哥比所有人都幸福。我会把他当作我的亲哥哥一样对待。
我给孟芸泡了方便面。她正要吃,她的电话响了。她望向我,似乎在问我,接不接。
我点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接吧,事情再坏又能怎样。”
电话那边的声音很大,以至于我离得很远都听得到:“孟芸!我们从此以后没有你这个妹妹。三弟死了!我们还不起钱,三弟被他们逼得跳楼了。”
孟芸的手机滑落到地上。我能想出当时的场景。
煤矿的人将三哥团团围住,叫他打电话给孟芸。三哥嘿嘿一笑,说,等着,然后他靠近了窗户,一个飞身跳了下去。三哥明白:只要他在,只要他的病在,孟芸即使身逃了,心也会回去。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干脆的方式了断自己。我相信,在他即将撞到地面的时候,还会惦记着坐上火车的妹妹。他还会想,刘义那个小子,应该会对孟芸好吧。
他是在拿命成全我们。
你为什么不再等一下?等我把一切交代好了?
看,这就是人生。你不知道它在哪里转弯,它也不会管你是否准备好了。我被它玩弄于股掌之中,像个小丑一样。我总是想证明人性的卑劣无耻,但却证实我就是一个小人,一个卑鄙得不能再卑鄙的小人。
突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如果孟芸知道我一开始就很有钱,那么一一我不敢再想下去。我只有一个念头:不管怎样都要瞒住孟芸。
我对孟芸说:我们不要回原来的城市了,我们本来就一无所有,到哪里不一样呀。
她对我的决定没有任何的怀疑。而我是因为那个城市太小,害怕万一哪天被熟人看到了,我可伤不起。
我和她来到了南方的一个小镇一一以前我来过这里一一这个小镇,暂且称它为C镇吧。当初也有一个傻得不能再傻的女人,和我在列车上想要去C镇画地为牢,生生世世。当我第一次来到C镇时,就被它美丽的景色迷住了。这里不失为一个养老的好去处。如今终于可以和心爱的女人在这里共度一生,心底竟然有些感慨。也许我还能顺便找到一些意外之财。
我又给李书洁打了电话:“看来公司的事情还得你先照料着。这回我真的走不开了。”
她嗔怒道:“刘总,你就拿我开涮吧。不过看在彩票的分上,本姑娘忍了。”
这个见钱眼开的主。其实我心里知道,她不在乎钱。她在乎的是什么,我知道。正是因为她在乎,所以她在这场游戏里注定是输家。
我和孟芸登了记:简简单单的两张证,我们的笑脸印在上面。可我觉得,还有三哥的鲜血。现在登记只要身份证就够了。身份证只是证明我不是通缉犯,而是一个合法的公民。但它上面不可能看出我的身家和道德。我和孟芸将两个身份证交了上去。一个大红章卡下来,从此之后,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照片上我们笑得有些心不在焉。不过孟芸还是那么美丽,我还是那么帅。回来的路上,我拉着她的手,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的通心,贴心。她也不再像一年前的那个小女生,笑得单纯。
一千块钱,刚够我和孟芸找到新工作之前的开销。我们算计着每一分钱,生怕花了上顿没下顿。一千块,能做什么呢?租一个不太贵的房子,买几箱泡面,至于过日子用的锅碗瓢盆都是到二手市场买的。对于我和孟芸来说,能生存下去才是根本。我们不在乎一切,只要能活着,只要能在一起。对于孟芸这样一个漂亮的姑娘,跟着我真是委屈了。可是她愿意受苦。吃面的时候怕我不够,把她碗里的面夹了一半给我。有这样的妻子,我夫复何求?
我突然觉得我是如此幸运。这个世上比我有钱的人多的是,但他们未必能找到一个像孟芸这样肯一起陪自己吃泡面的老婆。一个女人跟着男人吃香的喝辣的很正常,如果连一日三餐的泡面都能忍下去,那么这种感情一定是用尽所有文字都无法描绘的。那碗面,我吃了很长时间。我好久没吃过这么美味的泡面。
我们就像一对私奔的男女。对,私奔。我喜欢这个词。为了逃避世俗的眼光,怀着心事来到了这座小镇。
我曾经想过,等我老了,想真正安定下来,就带着妻子来到这里。这里有一条小河从镇子中央穿过,空气湿润,而且可以捕鱼。如果下班时间早,我还可以拿着鱼钩钓一会鱼。虽然比我预期要提早一些,而且也有许多意外的改变,但仍旧不能让我对这里的爱有一丝减淡。不过,光有鱼也不能过日子,我们还得生存。于是,我和孟芸安顿得差不多了,就马不停蹄地去找工作。
我还是干着老本行,超市保安。月薪只有一千块钱,而且还不包括午饭。一千就一千吧,反正在这个小镇有钱也花不出去。没有那些贵得要死的牌子货,也没有那些让男人们拼命挣钱的女人。一切似乎都慢了下来,就像镇子中央流淌的河水一样,静静的看不出流动。那些在河边洗衣裳的大娘,多是一辈子都住在这里,没有踏出镇外一步的婆姨。古老的婆姨,妖娆的少女,对比如此强烈,以至于让人有一种如幻如梦的不真实感。不过我还是要说,这里几乎埋葬了我一生的快乐。
孟芸也找了一个文员的工作。是给本地的一家公司做文件归档之类的工作。我不希望她太累,但是她自己一定要出去工作,她不忍心看我一个人奔波。再说她也觉得一个人在房子里挺寂寞的。对了,说说我们租的房子。一个月四百块。再也找不到比这更便宜的房子了。四面漏风,好在是夏天。四十平方米。卧室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柜子。就连床和柜子也是房东可怜我们,免费留给我们用的。厨房只能容得下一个人转身。厕所,更是小得只能放下一只马桶。
我看到这样的环境,只想哭。可孟芸却很开心。她将房子重新刷了一遍,是她最喜欢的粉红色。她说,要结婚了,得有点气氛。那一桶油是七块钱,我们刚刷的时候觉得太红,又买了点白色的兑了。至于涂漆,是我和孟芸一起做的。我们用报纸做了两个小纸帽,一人一顶戴在头上。她拿着刷子,心不在焉,却又努力装出开心的样子。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自从三哥死后,之间就像是隔了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一样。我和她都不忍心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房子漆好后,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油漆味。
孟芸看着房子发呆,我强行把她拉了出去,在宾馆开了个房间。
孟芸洗完澡,裹着白色的浴巾,湿湿的长发垂在肩头。我那颗寂寥已久的心像是升腾起了一团火。我从未想过孟芸的样子这样美。她看到我的眼睛直了,脸一下就红了。
我走过去,用手将她的腰环住,说:“要不,今晚就是咱们的新婚之夜吧。”
孟芸挣脱着,却更加令我难受。我将头埋在她的脖颈间艰难地大口呼吸着。
她无奈地说:“刘义,你尊重一下我行吗。这里毕竟是宾馆。不知道有多少人躺过这张床。别让我恶心。”
我没了兴致,放开了她。
半夜,我睡不着。我在她的耳边低语:“要不,让我抱抱吧,反正咱们也有证了。”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不知道是睡梦中无意发出的,还是真的答应我。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抱着孟芸穿着睡衣的身体,头一次发现原来和女人睡觉这么有意思。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有柳下惠的定力一一那么喜欢的一个女人,我就抱着睡了一宿。所以你要记住噢,如果男人真的喜欢你,他是不会随便对你的。他宁愿自己流血,也不会看你流泪;他宁愿自己遍体鳞伤,也不愿意看你伤心受屈。
我们就抱着睡了两宿。其实我还想再多住一段时间的一一油漆没有散尽对身体有害的。可孟芸心疼钱,一定要搬回去。
我打趣道:“是不是你想新婚之夜了?”
她转身不理我。
新婚之夜,一个千万富豪的新婚之夜。你能想象吗?没有接得如长龙般,能把交通弄堵塞了的名牌跑车,没有带花园加游泳池的上千平方米的豪宅,没有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做的礼服,连最便宜的焰火都没有。我像一个真正落魄的超市保安一样,穷得都发酸了。
我告诉远在千里的李书洁:我结婚了,祝福我吧。
天空如墨一样黑,对面的屋子都早早地亮起了灯。灯光是橘色的,暖得人心里发颤。从明天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吃妻子做的早餐,穿妻子为我洗的衣裳,甚至每夜抱着一个不可能害我的女人睡眠。这难道不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吗?我终于得到了,但感觉总是失去了什么。
手机响了一声,是李书洁。她回了两个字:恭喜。
这是我收到的唯一祝福。我太想把心中的喜悦告诉每一个人了,可谁会对我的幸福感兴趣?其实早在很久前,李书洁曾经做过一个婚礼策划,那是我无意间看到的。不知道她为什么做这个,反正看完后,我曾经跟她说过,以后我结婚一定要用这个方案。
时间:夜晚九点。
地点:无名小岛。
人物:新娘,新郎。
工作人员:乐师,花童。
礼服:镶满钻石的婚纱(在月光下反光比较好)。
具体操作:
1.租一座小岛,种上遍地的玫瑰。(必须是蓝玫瑰,这种玫瑰在月光下最浪漫。如果刘义怕浪费,那就种白玫瑰吧。)
2.新郎亲自划着独木舟,接新娘。
3.新郎看到新娘的一瞬间,乐师奏乐:《月光》。
4.新娘走向新郎,花童在旁撒花。
5.两人上小舟,向远方划去。
6.上游艇,开始环游世界。
看到“如果刘义怕浪费,那就种白玫瑰”,我的眉头皱了起来:“李书洁,你结婚,什么叫刘义怕浪费?你不会是连结婚的费用都想让公司给你报销吧。你的良心太坏了。”
我假装生气,“我是不是该扣你工资,你利用工作时间做私活?
外加辱骂老板?”
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往我面前一扔:“你喜欢就拿去好了。”
那份方案现在还在我远在千里的办公室抽屉里。我可不相信她是随便玩玩的,连封面都选用粉色的樱花图案,甚至连请帖都做得很精细。我知道她想嫁了。不过以她的心思缜密,到哪才能找配得上她的男人呢。正常的男人都希望妻子比自己弱一点,而李书洁太精明了。以她的精明,任何男人在她的面前都像是没穿衣服一样。哥是不喜欢裸奔的。
15大婚
新婚之夜,看着简陋的四壁,我满是内疚。我怎么能让我心爱的女人在这里,在这张床上,开始和我的第一夜呢。我在楼下买了两根红烛,怎么说也得有点洞房花烛夜的气氛。总共花了一块二毛钱。我点着蜡烛,突然想笑,看来我刘义还是真的有本事的。一块二毛钱就搞定了一个老婆一一是我太聪明了,还是孟芸太傻了。
卧室里还有一盏新买的台灯,也是淡粉色的。看来孟芸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噢,连她的新婚内衣都是粉色的。
我抱着她,说:“孟芸,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她点头:“刘义,真不容易。”
说完了这两句,我们都不知道再往下说什么。
烛光下,我一点点地细心地将十元钱折成戒指的形状,我说:“孟芸,我再向你求次婚吧。虽然咱们暂时什么都没有,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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