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真凶(1)
2009年9月21日,上午9点。
阿尔斯兰州,马丁路德市。
我竖着休闲装的衣领,低头戴着一顶鸭舌帽,还有一副大墨镜——都属于那位被戴了绿帽子的先生。
这样遮住脸的大部分,让我暂时有胆量走到大街上。经过一家快餐店门口,橱窗里的电视机让我停下,CNN正播放一条特别新闻——
画面里首先出现肖申克州立监狱大门,然后是典狱长德穆革尴尬的表情,面对镜头支支吾吾地回答:“哦……对不起……关于这两个越狱的逃犯……我们正在全力……全力追捕的过程中……FBI也已经介入……”
接着是记者提问:“请问这两位囚犯如何越狱成功的?”
“这个……这个……”德穆革狼狈不堪地掏出手绢擦了擦汗,“目前正在调查中,我们不方便对外透露。”
又一个不识相的记者抢着问:“听说这两个囚犯都是中国人,能介绍一下他们的情况吗?”
“这个……我们会向媒体……媒体提供照片和资料的。”
他说完就把镜头推开,惹得电视台记者很不高兴地说:“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管理显然很混乱,州政府和FBI已接管案件,正在附近荒漠地区展开搜索。”
镜头又对准天空,一架直升飞机呼啸而过,大概以为我还在荒野之中。
电视画面出现两幅照片,一张是童建国的正面照,还有一张自然就是我的脸——高能的脸。
我下意识地后退两步,尽量不引起路人注意。
画外音介绍两个越狱囚犯的基本资料,对我的介绍是去年以一级谋杀罪入狱,对社会有高度危害性,提请市民加强警惕,若有线索请及时报警。FBI已向整个美国发布通缉令,悬赏缉拿我和童建国两人——最高奖金达到50万美元!
再也不想看后面的专家评论了,我将墨镜往鼻梁上推了推迅速离开。
转到一条冷清的小路,看到两个警察站在便利店门口,我急忙躲进一间正装修的店铺。等到警察从路边走过,我才小心翼翼地出来,原来便利店门口贴着通缉令,最醒目的正是我和童建国的照片!
该死的肖申克州立监狱,居然把我拍得像个凶残的人渣——我趁着没人便扯下刚贴上的告示,低头走向下一个路口。
穿过两栋楼房间的缝隙,我却不再往前走了,前方十米是个三岔路口,已接近城市边缘,只有稀疏的汽车与行人通过——这座小城还不及中国一个镇子大。
然而,就在路口的邮筒前,站着一个栗色长发的女子背影。
我却等在阴暗角落不动了。
她孤零零地站在那儿,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同样戴着一副墨镜。既不像招出租车,也不像等什么人,只是雕塑似的站着。秋风掠过那头漂亮的长发,隐隐飘来一阵特别的香水味。
女孩转过头,缓缓摘下墨镜。
莫妮卡。
不变的是混血的面孔,丝绸之路的眼睛,改变的是消瘦憔悴损,我的心头微微一震。
半小时前,我悄悄打通她的电话,约在这个路口见面,市区最偏僻的角落。原来她哪里也没去,两天前探监出来后,一直住在马丁路德市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内。
深深呼吸了一口,我飞也似的冲出巷子,一把抓住莫妮卡的胳膊。
她惊愕地看着我,隔着墨镜也认出来了,乌黑的眼珠霎时颤抖,迅速跟我逃回小巷。
来不及说话,沿着两栋房子间的缝隙,狂奔了数百米,直到一处幽静的公园。这里有阿尔斯兰州难得的茂密树林,周围有些老人在溜狗,是很好的隐蔽场所。
几棵大树掩盖下,莫妮卡终于紧紧抱住了我。脱下我脸上的墨镜,雨点似的吻落下来,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怔怔看着这双混血眼睛,激动地说:“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出来的!”
“你这个小东西!”她用拳头砸着我的胸膛,泪水早已铺满脸颊,“不可思议!你真的逃出来了!我以为你只是说大话!以为你会被狱警打死!以为你会渴死在荒野!但你真的逃出来了!”
“莫妮卡,你不相信我会越狱成功吗?”
“不,我相信你!”她挣脱我的双手,紧贴我的脸颊说,“我如果不相信的话,又怎会留在这破地方不走呢?昨天,我应该在纽约总部开会,却对董事会撒谎说我生病了,给身边所有的保镖放假,把会议推迟到三天以后。”
“你想等到我三天后?”
她轻轻抹去眼泪:“是,日日夜夜把自己关在酒店,足不出户看着手机,等待电话响起说你自由了!”
“还没有完全获得自由,现在到处是通缉我的告示,许多人摩拳擦掌要抓住我。”
“古英雄!整整一年以前,我没有保护好你,现在我绝对不会……”她激动得说不下去了,“绝对不会……让你再回到那个地方!”
我颤抖着对她耳语道:“我宁愿死在外面,也不愿意回到监狱。”
“不,我也不会让你死的!你必须好好活着,活着,不仅仅为自己而活,也不仅仅为我而活,要为许多人而活。”
“许多人?”
我的肩头还担负许多人的命运吗?脑中闪过老马科斯,闪过某些刚刚苏醒的使命。
“别说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中午,马丁路德市街头依然冷清,甚至比一年前更萧条。
来到一条居民区的小路上,我和莫妮卡戴着大墨镜,特意亲昵地挽在一起,其实为了掩人耳目——逃犯怎敢如此大鸣大放泡妞呢?
一户民房门口挂着块出租牌子,下面有个电话号码。莫妮卡让我退到马路对面无人角落,拿出手机拨通那个号码。不到二十秒钟,隔壁房子就出来个大妈,显然房东有两套并排的房子,想出租一套补贴家用。两个女人谈笑风生了几句,房东便掏出钥匙带她进去看房。我在对面只等了两分钟,房东便一个人笑嬉嬉地出来,手上拿着一叠厚厚的美元。
莫妮卡在屋里等着我,但我不敢立刻进去——电视播出的两个逃犯都是中国人,阿尔斯兰州的华人又非常之少,每个东亚面孔的男人都受到怀疑甚至举报,特别是独自一人的情况。等了五分钟,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我才快速跑过街道,冲进对面虚掩的房门。
刚刚关上房门,就有一只光滑的手臂,从背后紧紧挽住了我。
“你怎么才来?”
原来她一直守在门后,风衣不知何时脱掉了,嗔怪着勾紧我的脖子,让我快喘不过气了。
“哎呀,松一松!”
她这才胆怯地松开手,我一转身就把她推在墙上,紧紧贴住无法动弹。
两人彼此看着对方眼睛,我读到了她心底的言语:“我愿意。”
“你愿意?”
我直接说出她的心里话,而她像温顺的小动物点点头,闭上眼睛不再泄露秘密。
呼吸越来越急促,脸上又红又热,头上的帽子也掉了。肌肉剧烈发抖,嘴唇却停留在原地,我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僵持了几十秒,直到后退一步长长叹息。
莫妮卡终于松弛下来,淡淡地说:“你还是没变。”
我明白她的意思,说我仍像过去那样,在最重要的时刻胆怯。
“不,我已经彻底改变了。”
这次不再附和她的意思,而是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她。
检查一下这套刚租下的房子,底楼是干净的客厅、餐厅与厨房,楼上有三间卧室和储藏室,后面有个带车库的小院。虽然电器都很陈旧,但家具还很齐全,居住完全没问题,于我而言够奢侈了。但这是美国西部的穷乡僻壤,房价不到加州或纽约的十分之一,那么大的房子租金也就几百美元。房东对年轻漂亮的莫妮卡很信任,没签合同就给了钥匙。
已经一天一夜没睡的我,即刻躺倒在二楼柔软的床上,疲惫不堪地眨着眼睛:“你想在这里住多久?”
“一个晚上就可以了。”
“我还以为你想在阿尔斯兰州隐居下去。”
她的眼神有些失望:“你想吗?”
“不,我不想!”我从床上支起上半身,嗓音沙哑,“我想尽快离开这里,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我可不想一辈子做通缉犯,永远提心吊胆昼伏夜出,听到警笛声就惊慌失措,那样还不如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
“我也是这样想的,你比我想象中更坚强,你口渴了吧?”
莫妮卡轻轻吻了我一下,飞快地跑出去给我倒了杯水。
“高家大小姐,你现在也会服侍人了?”我半开玩笑地喝下她的水,“谢谢关心。”
“对我别说谢字!”她故意露出凶悍的一面,狠狠推了我一把,“你已经几十个钟头没睡了,快点安心地睡一觉,我会一直守在这栋房子里,别担心!”
说罢她轻轻走出卧室,我早就疲倦已极支撑不住,迷迷糊糊闭上眼睛,不消半分钟就失去意识,仿佛依然行走在黑夜荒原,无边无际的旷野寒风,一弯新月亲吻我的眼睛……
在黑暗水底不断浮沉,耳边依稀响起金属碰撞声,还有每夜陪伴我的比尔嚎叫。
不,怎么头顶又是那道铁窗,外面是布满铁栏杆的走廊,对面床上斜卧着老马科斯,他瞪大愤怒的双眼,用带西班牙口音的英语喊道:“Gnostics!你怎么又回来了!”
当我惊慌失措地跳起来,牢门前却闪过那张印第安人的脸,狱警制服散发死尸臭味——这个曾用枪口顶住我的脑门,打死了不死的掘墓人的阿帕奇,微笑道:“古英雄,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影子。”
他的影子?
似乎从门口延伸进来,怎么躲避都没用,最终还是将我覆盖……
随着一声凄厉尖叫,睁开眼还是黑暗一片。窗外是阿尔斯兰州的秋风,树叶猛烈敲打玻璃,令我条件反射地跳起来。
房门突然被打开,灯光刺痛瞳孔,莫妮卡穿着一身白色睡袍,扑上来搂着我的肩膀:“怎么了?别害怕!我在这里!”
“这是什么地方?”
“你忘了吗?这是我租的房子,安全的避风港。”
长长吁出一口气,我又躺倒在床上,四肢叉开痛苦地说:“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以为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我不会让你回去的!”
“莫妮卡。”我抓着她柔软的胳膊,“我睡了多久?”
“现在是子夜,你已睡了十几个钟头。”
“啊——感觉还没回到人间。”
她帮我捏了捏脖子,托着我的后脑勺说:“我一直守在楼下,CNN在放你越狱的新闻,警方仍没放弃在荒野搜索尸体,也不排除你们已逃到城市——对了,和你一起逃跑的人呢?”
“他死了。”
“什么?”她的声音颤抖了一下,“真可怕,是不是一路充满危险?”
“是,我能侥幸生存并逃出来,完全因为坚强的精神,还有命运的眷顾。”
我将越狱的经过,简短地告诉了莫妮卡。
就像读一本大仲马的小说,她听完已目瞪口呆:“掘墓人?阿帕奇?德穆革?还有你的室友马科斯?历史上真正的十二宫?旧日支配者的教授?这些都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真的,那我怎么还会在这里?”
“你果然是不平凡的人,从我第一次遇见你就感到了,不但你的眼睛特别,你的内心也独一无二,你的命运必将注定与众不同。”
突然,我莫名激动地坐起来:“我还得感谢失去自由的整整一年,这是人生最重要的学校,它教会我如何面对私人与集体的不幸,如何面对各个不同的人,如何面对不被了解的自己。我还得感谢我的室友,我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了!”
“是我帮助你知道你是古英雄的啊。”
“一个人叫什么名字重要吗?”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于一个彻底失去记忆的人来说,过去只是永远不会再来的前世——蓝衣社、兰陵王、高家、古家……不过是一堆遥远历史的符号,它们不是我真正的生命!我的命运不在于过去,或者说我的过去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现在是谁?我的将来是谁?”
“你知道了吗?”
“是,至少我知道了一半。我知道将要为自己做什么?将要负担怎样的使命?将要创造怎样的历史?”我抓着她的胳膊剧烈摇晃,“莫妮卡,你相信我能做到吗?”
她怔怔盯着我的眼睛,沉默半晌才点头:“我相信。”
“好,你愿意听我的话吗?”
“我愿意。”
今夜,掌握天空集团亿万财富的大小姐,变成乖乖听话的小绵羊,再无过去那颐指气使的气势了。
我点头轻吻她一下,直勾勾地对着这双混血的漂亮眼睛——
“请你离开我吧。”
“什么?”莫妮卡的脸色一变,“你对我说什么?”
“请你离开我!”
“WHY?”
她总算说了一句英文。
“因为我爱你。”
我平静地说出这句话,莫妮卡却像被魔法定格,雕塑似地一动不动。
轻轻的,慢慢的,女人的眼泪,冲刷脸上的灰尘,坠落床单化成一轮圆晕。
这幕景象也令我心碎,忍不住帮她拭去泪痕。
她哽咽着说:“古英雄,这是我认识你那么久以来,你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
“是,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第一次相遇,也许是一分钟以前。”
“你确定吗?”这回轮到她抚摸我的脸颊了,“这三个字?”
“以前不确定,但现在确定无疑。”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离开你?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刻。”
我难受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莫妮卡,你还不明白吗?现在我是个逃犯,整个美国都在悬赏通缉我!而你明知我要越狱,却还帮我隐藏起来,彻夜和我在一起,那你等于也触犯了法律。”
“包庇罪。”她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学过法律。”
“不,我不该连累你!你是高思国的女儿,天空集团的继承人,而我只是个假冒的高能!你要对整个集团负责,对世界各地的数十万员工,以及每一个员工的家庭负责!我不希望你因我而被起诉,更不愿意你因我而关进监狱!你明白吗?亲爱的!”
“这就是你对我的爱?”
“我希望你幸福快乐,不要再惹上新的麻烦,你的父亲和天空集团都需要你。”我抓着她的手往卧室外走,“快点离开这栋房子!飞回纽约开你的董事会,就当从没有遇到过我,这个世界从没有过高能,也从没有过古英雄,彻底忘记我说过的三个字,快点——”
最后几个字还没说完,她重重地扇了我一个耳光。
“啪!”
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乱叫,刹那间半边声音都听不到了,脸颊火辣辣地疼痛,捂着毛细血管直跳,肯定已染上五根红红的印子!
这女人下手忒狠!
“对不起!疼吗?”
废话!
僵持了半分钟,莫妮卡才心疼地抱住我,使劲地用她的脸颊,贴着我被打肿的半边脸,泪水涟涟地亲着我,接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而我完全被打懵了,定定地站住不动。
她在我耳边哭着说:“古英雄,干嘛要这么对我?干嘛要我离开你?”
哎,怎么说得好像是我打了她一记耳光似的!她变成了十六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地抱着男孩掉眼泪。
闻着她身上的香味,脸上火辣辣的伤痛,已比不上心底酸楚,我只能一语双关:“好疼!”
“你终于说话了!”她抱着我的脸又一通狂亲,“我首先是个女人,然后才是我父亲的女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心底深爱着的男子,要比古老家族的使命,要比几万亿美元的集团,都重要得多得多!”
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石头般的心,牙齿不由自主地颤抖:“你真把我当作——心底深爱的男子?”
“嗯,当你竟然真的逃出监狱,给我打电话的一刹那,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迎娶我’。”
当她念出这段台词,眼神不再是混血的现代,而是一千年前的古典,神往而忧伤。
但是,我违心地挣脱了她:“对不起,我不是什么盖世英雄,也没有脚踩七色云彩,我只是个越狱逃犯,脚踩一地黄沙!”
“不管你是什么!”她再度一把将我揪住,“我说我爱你,你也说你爱我,这就足够了!”
真的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这回轮到她将我推在墙上:“古英雄,我希望我爱的男人,不是一个胆小鬼!”
“我不是!”
监狱里一年锻炼出来的臂力,轻而易举地将她反压在墙上,彼此交换剧烈的呼吸。
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读出一句无所畏惧的话:“告诉我你是一个男人!”
“我是!”
像匹荒野上流浪了一夜的公狼,我放肆地狂吼,震得她露出恐惧表情。
凌晨,两点。
我的弓弦已张如满月。
一个是全美通缉的越狱逃犯,一个是世界五十强财团的千金小姐,在这个高原小城的秋夜,两个人都只剩下绝望,如两只走投无路的野兽,一边是万丈的悬崖,一边是猎人的陷阱,中间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喜欢《失忆读心男诡异经历:人间》吗?喜欢蔡骏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