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蝴蝶结是不能给的,于是我二话没说给了她十万。她谢也不谢一声就跑得老远去了,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冷酷到底”。
所以说很多的时候,网游就像是另一个世界。你在真实世界得不到的一切,都可以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得到弥补。
很自私的说,傻糊涂带给我很大的满足感。
而且,我好像对这种满足感开始越来越依赖。
那天是在小镇斐扬,那是RO里我挺喜欢的一个地方,人不多,有个叫“神仙姐姐”的服饰美女一直在广场上练功。糊涂和小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玫瑰玫瑰,走,我们一起去僵尸洞。”
“我不打僵尸,要打打小怪。”
“玫瑰姐是怪我做电灯泡吧。”小怪嘻嘻笑,“别生气了,糊涂G今天有礼物送你。”
又是礼物,头疼。
糊涂这回送我的是一个波利宝宝,名字很长也很莫名其妙,叫做“糊涂玫瑰的爱情不是游戏”。那个宝宝会说话,而且话还很多,动不动就问:主人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啦?
糊涂会很认真地回答他说:“有啊有啊,我喜欢你旁边的美女玫瑰姐姐呀。”
那波利又说:“今天天气不错,有没有想和她一起去散步呀?”
糊涂就说:“你替我问问美女肯不肯呀。”
我气呼呼地说:“你再说话我K你。”
糊涂说:“玫瑰你别骂它呀,你骂它它也会委屈的。你要记得喂他吃东西,要常常陪它,不然它会跑掉的哦”。
哦哦哦,还真是够烦。
觉得好玩,我对王乐平说:“有人跟我求婚呃。”
“谁?”他紧张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嘻嘻,游戏里的啦。”
王乐平傻傻地问我说:“网上怎么结婚?”
“我也不知道。”我说,“没结过。”
“脑子坏了哦。”他一面翻着一大堆DVD片子一面说。
我笑,要让王乐平理解这些一向比登天还难。
“少玩游戏。”他教训我,“心思要多放在工作上。”
“是,王经理。”我说。
我的确在很卖命的工作,“环亚之夜――动漫激情秀”晚会开始进入倒计时,我写的剧本一次性通过,许多点子也都被采用,电视台的导演当着胡月海的面挖角,要我去他们那里工作。
胡月海眼睛一瞪说:“再说这话广告费全取消。”
我趁势说:“胡总要留我得加薪。”
我当时真的是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给我加了薪。除此之外,我们公关部还拿到一笔额外的奖金,分到我头上数目也挺可观。大家都吵着要我请客,要我双休日请吃饭,再请打保龄球。
我答应,并特别去邀请胡月海。我深知,要是没有他的提携,我纵是再有本领,也不可能这么快做出成绩。
可是他拒绝我,淡淡地说:“你们好好玩,我这把老骨头双休日要休息。”
我不敢强求,出了他的办公室,却有种让自己觉得羞辱的失落。
于是我买了新衣服,去和王乐平约会。
自从王乐平搬了新家后,我去他那里,再也用不着长途跋涉了。为表示祝贺,我买了一个小小的彩电和一部DVD机子给他,王乐平这人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看美国的大片,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跑影院,坐在家里就可以好好地欣赏了。
这个马屁拍得不错,他把电视打开,给我一个用力的拥抱。然后很臭屁地对我说:“老婆,去烧点水给我泡杯茶来!”
对啊,他有自己的厨房啦。我乐颠颠地跑过去一看,还挺大,抽油烟机是老板牌的。灶具和碗筷一应俱全。王乐平在后面环住我说:“嘉璇,再给我两年时间,我一定给你一个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家。”他的胡子一定很久没刮了,蹭得我老疼老疼。我丢失已久的对幸福的敏感在那一瞬间又回来了,我也转身抱住了他,就在这转身的刹那,我看到了电视上的雅兰姐。
“呀,雅兰姐在电视上!”我放开王乐平跑到电视前,她真是漂亮啊,看上去就挺有作家的派头。那个节目应该是一档名人专访的节目,主持人正在问他:“你相信大学时代的爱情吗?”
“相信埃”雅兰姐笑着说,“不然我就不会写这样的一本书啦。”
“可是你这本书为什么要起名为《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呢,是不是为了要好卖而故意炒作的呢?”
王乐平和我对望了一眼。
“呵呵,”雅兰姐又笑了,“在书里,“无耻”只是那个女孩子的口头禅,她动不动就骂那男生“无耻,”他宠她的时候她说她无耻,他吻她她说他无耻,他得罪她她更说她无耻……这是一个非常好玩的故事,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所以我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
我和王乐平又对望了一眼。
那个该死的主持人还在问:“这本书现在非常热销,请问你怎么评价你自己这本书?”
“就像封面上的广告词一样,我想,如果你有兴趣看完它,你一定可以看到爱情最美丽的样子。”雅兰说。
天啦。
“无耻。”我听到王乐平骂道。
我走过去,关掉了电视。
“这就是你干的好事!”王乐平气愤地说:“要不是你眼光短浅,今天在电视里接受采访的就是你!”
“别想得美。要是我书根本就出不了!”
“你没去试过你怎么知道?”
“那是我自己的书,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我也有权利决定的!”王乐平的声音比我的大多了。
我只好使用老一套,摔门而去。他换了新家,摔完木门,还要摔防盗门。真是麻烦透顶!我一面气冲冲地下楼梯一面想王乐平说得其实也没错呀,是的,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那个时候,“无耻”真的是我的口头禅,我一天起码骂王乐平五次。
是的,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我把它卖掉了,卖了一万五千元。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在读它。我只希望王乐平不要去买来读,因为我还一直没有告诉他,那个故事的结局是一个悲剧。
第九章
我想你不是真的爱我
习惯被忽略不算自由
相爱的人总是不懂
为什么真心伤得特别重
就这样,我和王乐平又冷战了。
从我和他谈恋爱起,我们闹别扭都不会超过两天。一般是我气还没消呢,他就乖乖地来投降了。但这一次很奇怪,一个星期都过去了,他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算了,我慢慢说服自己,他迁就我这么多次,轮也轮到我迁就他一次了。我决定周末的时候主动打电话给他。何况妈妈也说了,要约王乐平到家里吃顿饭。阳台上方的窗户没人擦,小区外卖米的不肯再送米,家里的电灯泡坏了好几个要换啦……
听她的口气,应该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让“大而无脑”的王乐平来接老爸的班,担任我家的勤杂工了。
只是我可怜的母亲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乐平已非昔日的王乐平,人家有脾气啦。
而我的脾气,只能发在怪物的身上。糊涂比我还要拼命,小怪告诉我,他想要圣诞节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个皇冠送给我。
我对糊涂说:“对不起,我圣诞节有活动呢。”
“是和男朋友约会吗?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单位的活动。”
“我会一直等,等到你上线的。”糊涂说。
真是拿他没办法。
跟糊涂相比,王乐平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周末快下班的时候,他也没有主动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战了很久,我终于拨通了王乐平的电话,他接了,我听到电话那边很吵,他态度还算好,柔声对我说:“我马上要和客户去吃饭,吃完了联系你,好吗?”
我说,“我要你马上过来。”
“你总是这样。”他开始不耐烦,“很抱歉,我现在实在是走不开。”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关了机。
好个王乐平,咱们走着瞧。
我在单位加班加到快八点,刚踏进家门阿朵的电话就来了,甜腻腻地问我说:“宝贝儿,你的王乐平呢?”
“这回真吹了。”我说。
“你们不会来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说,“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我晚上来上班的时候亲眼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进了一家饭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贼小贼小,不像是客户埃”
“是个实习生。”我软弱无力地替他解释。
“男人要是得点势,就免不了有点花花肠子,嘉璇你要防着点。”
“怎么防?”我问她,“难不成扣在皮带上?”
她在电话那头扑哧扑哧地笑,给我出主意:“王乐平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带狠狠地抽他。”
“懒得抽。”我说。
“也有办法,你先甩了他。”
“是个好主意。”我说。
我放下电话,趴到电脑上。我一向离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乐平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子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这是王乐平第一次带给我受伤的感觉,我没有想到,会是那么的疼痛。
两分钟后,阿朵的电话又来了:“亲爱的来听歌吧,我请了一支很棒的乐队。”
我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准备到阿朵那里去放松放松,我的裙子是我二十岁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王乐平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嘉璇呵嘉璇,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埃”
这场爱情里,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胆的王乐平让我所有的骄傲都跌到了谷底。
我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变得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带着一个鲜活起来的自己,我走进了“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阿朵很快发现了我,迎上来说:“哇,今天应该在门口为你立个牌子!”
“什么牌子?”我疑惑。
“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呵。”她笑得什么似的,问我:“这么漂亮穿给谁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说:“我要喝酒。”
“因为王乐平?”阿朵说,“你有点出息行不?”
“少废话!拿酒来。”
阿朵叹气。给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时光全给了王乐平,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掉最可口最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于是又喝一口,阿朵想来拉我,我把她一推说:“是朋友你就别来烦我!”
“罢了罢了,今天就让你疯会儿。”阿朵说:“乐队的主唱棒极了,我去让她给你唱首歌治治你的伤。”
阿朵真能,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样的乐队,那女孩短发,一脸冷漠的表情,声音却犹如天籁,她开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记得孙燕姿在她的自选集里也唱过。在我们招招摇摇的学生时光,我和阿朵曾经一人耳朵里塞一个dishman的耳塞,手挽着手唱着这着歌肆无忌惮地穿过师大开满鲜花的校园和洒满银色月光的小路,特别是到了最后副歌NANANA的部分,我们更是旁若无人,步伐犹如舞蹈般轻盈和夸张。
回想那时,爱情真是一件美丽的花衣裳。随我们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Jude,don‘tmakeitbad.
Takeasadsongandmakeitbetter.
Remembertoletherunderyourskin,
Thenyou’llbegintomakeit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
……
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oh.……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阿朵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从前的傻样。”我说。
“爱情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嘉璇你要看开些。”
“是。”我说。
“一个王乐平离开了,还有无数个王乐平冲过来献媚。”
“少他妈给我提王乐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乐队不是还做过主唱么,怎么样,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议。
“不怕吓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对你有信心。”她怂恿我。
于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我的嗓子让我自己听起来也有些陌生,还有一些久违的伤感,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别》:
我醉了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此刻的沉默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嗯(啦)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来归的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唱到一半,阿朵让人到台上来送花给我,一大束新鲜美丽的玫瑰。我把脸埋到玫瑰里。硬生生地把眼泪逼了回去。
走过苍翠和黯淡并存的青春,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我们终于挥手告别。
一曲歌罢,有很多的人为我鼓掌。
我捧着花下台来,Sam对阿朵说:“你应该请嘉璇到我们这里驻唱。”
“那要问送花的人同意不同意。”阿朵一面说一面朝我眨眨眼,指指角落里的一个座位对我说:“绕过去看看,那里有人在等你。”
我去了。
是胡月海,阴魂不散的胡月海。
“坐埃”他对我说。
我在他身边坐下。第一次离他那么的近,也是第一次发现他不老,长得还挺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暧昧的笑容。 比王乐平好看多了,我把花放到桌上,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歌唱得真好。”他夸我。
“谢谢!来,让我们一醉方休?”我端起他的酒杯。
“不会喝就不要硬撑。”他说,“我建议你来杯西瓜汁。”
“那我自己喝去!”我站起身来。
“等等!”他迅速地握住我的手说:“要是你真想喝,我陪你。”
除了王乐平,我第一次和别的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王乐平的薄情,我坐下来,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周末怎么不跟男朋友出去玩?”他问我。
“他在陪别的女人喝酒呢。”
“呵呵,你不也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他要了XO,给我倒了一小杯。
“可是他们也许在拥抱。”
“你要是愿意,我也可以抱抱你,这样你们依旧扯平。”他说。
我端起酒来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看着我我也不顾危险地看着他,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胡总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是。”他说。说完,他轻轻地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王乐平的是完全不同的,王乐平喜欢紧紧而疯狂的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埃”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第一次被男朋友伤了心,对不对?”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想哭就哭个够!”
台上的女歌手换了首幽怨的歌:“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胡月海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不管你什么样,都很可爱。“
”胡月海你到底多大了?“
”35。“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在这里很闷,不如带你去兜兜风?“
“好的。”我说。
阿朵见我们起身,不放心地走过来问我们:“要去哪里?”
胡月海对她说:“你放一百二十个心。”
阿朵娇笑着半真半假地说:“胡总您可不能趁人之危,嘉璇可是个纯洁的小姑娘。”
我伸出手打阿朵,阿朵吓丝丝地说:“喂,你不是真醉了吧?”
“她根本就不能喝酒。”胡月海说,“我带她出去吹吹风她就清醒了。”
就这样,我上了胡月海的车,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胡月海。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你还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喝多了,又被这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小丫头看来是真的醉了。”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如果你什么也不想做,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胡月海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疯了一晚上,我忽然觉得很累,疲 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的过日子。“
“胡月海。”我说,“你真是老奸巨猾呀。”
“对付你用不着老奸巨猾。”他胸有成竹地说。
我哈哈地笑了,然后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外套。
我就这样,在胡月海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紧接着我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好啦,“他下车来替我拉开车门说:“今天是周末,你好好休息一下。”
“哦,不行。”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我们和电视台的活动没完,我要去加班。”
“不用去了,我放你一天假。”他说。
哦,我忘了他是我的老板。
我下了车,拎着麦当劳,把头低下来,看着我的脚尖。不说话。
他拍拍我的肩,上了车,走掉了。
第十章:
永远曾经在哪里实现永远却在那一天走远
匆匆的那一眼交会的画面
消失在你身边静止的光线
所有你渴望的剧情已经握在你的手心
老妈对我的彻夜不归表示出极大的愤慨。从我一进门起她就开始拼命追问我昨晚到底去了哪里。实在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只好以无招胜有招,闭着眼睛任由她数落,多次询问未果后她把所有的账都算到了王乐平的头上,看那样子恨不得剥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才算解恨。
还是老爸心疼我,好说歹说地劝走了她。他们要去清姨家,听说清姨因为儿子的事情弄得茶不思饭不想,我老妈在这节骨眼上当然乐得做一个行善好施的“大慈善家”,顺便也可以去看看人家的笑话。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前人的话每一句都是那么的有道理。
我觉得很累,他们出门后我倒头就睡。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很长,我坐在胡月海的车上,那车越过高山和田野,带着我们一直一直开到海洋的深处,海水幽蓝幽蓝地温暖地淹没了我们的车子,包围了我的全身,他握着我的手,我像是轻轻地飞了起来,却没有一丁点儿的恐惧……
然后我醒了,我很快发现自己在生病,浑身无力,额头滚烫,喊了数声妈也没人理我,看样子他们还在清姨家没有回来。
我强撑着起来打电话到清姨家,居然没人接。
情急之下我只好拨通了阿朵的电话。
阿朵和Sam火速赶来把我送进了医院。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急性肺炎。医生说,至少要挂三天点滴。
真是病来如山倒,越老越不中用。碰巧来挂水的护士是个新手,针管老半天戳不进去还怨我的血管太细,疼得我差点没坐起来抽她。好不容易才弄停当,阿朵吩咐Sam:“我在这里看着她,你去买点吃的用的。顺便把住院手续办了。”
Sam二话没说,得令而去。
我觉得滑稽,有气无力地问阿朵:“什么时候你变成他领导了?”
“当他爱上我的时候埃”阿朵得意地笑。附到我耳边问道:“喂,你这没出息的,不会是被他吓病的吧?”
“谁?”
“别装迷糊!”阿朵说,“昨晚那个。”
“说什么呢?”我说,“人家可是正人君子来着。”
“我知道我知道,不然会那么放心地把你交给他么?”阿朵神秘地说,“Sam说了,胡月海是绝对的正人君子,不过也是绝对的爱情高手哦。你要小心啦。”
这个话题我实在是不喜欢,于是我把眼睛闭起来。
阿朵挑衅不成,用手机碰碰我的脸:“打给谁?你自己说。”
“谁也不打。”我说,“我就要你陪我。”
“宝贝,我晚上得上班。”
“那我一个人。”我赌气。不过赌完了我还是说:“先打给我妈,免得她去电视台播寻人启事,再打给王乐平,告诉他我在医院里,他如果不马上赶到就永远不要再来见我。”
“就这么多?”阿朵问。
“你要钱多去市中心立个广告牌也行:美女童嘉璇生病,有意者请速前去探望。”
“都病成这样了还耍嘴皮子!”阿朵说,“我是说你不用打电话到公司请个假么?”
“今天是周末。”我提醒她。
她一拍床边说:“瞧我,干这行都没什么周末不周末的概念了。”阿朵说完跑到外面去打电话,没过一会儿和Sam一起拎着一大包东西进来,我一看,那个叫Sam的还挺细心的,吃的用得应有尽有。只可惜我连说谢谢的力气都没有了。
阿朵说:“你妈和王乐平我都找到了,他们马上就来,你好好休息,等他们来我们就走,酒吧里还有一大堆事情呢。”
“走吧。”我说。
Sam说,“阿朵你留下来陪嘉璇,我先忙去。”
等他一走我就对阿朵说:“你这回好像没看走眼呢。”
“开玩笑!”阿朵说,“我千年等一回就为了等他。”
我叹服。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可以像阿朵这样对爱情游刃有余。
这时已经是深秋了,从病房的窗口看出去,黄昏的天空被一颗叶子很少的树割得支离破碎。阿朵轻轻地抚摸着我的额头,低声说:“真要嫁了,却又不知道好不好?”
我应不动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爸和我妈冲进来,一幅心急如焚的样子。阿朵安慰他们说:“没事,医生说住两天院就会好了。”
“玩通宵玩通宵!”老妈气鼓鼓地说,“现在知道厉害了吧。”
阿朵在她的身后瞪大了眼,我就知道她一定是在乱想了。
“嘉璇在生病你就少说两句。”还是老爸出来替我挡驾,“让她睡会儿。”
是个好主意,我闭上眼,一会儿就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醒来后第一眼看见的是王乐平。他就坐在病床边,握着我的手,眼睛死死地看着我。我想把手抽出来,可是他握得很紧,我怎么也抽不动。
“对不起。”见我睁开眼,他赶紧道歉说,“嘉璇我错了,你饶了我吧。”
我不愿意开口说话。
“只要你消气,要我做什么都行。”他说,“我接到阿朵的电话就赶来了,真是把我给吓坏了。”
“我死了不正好!”
“咋瞎说呢。”
“你管我?”
“好好好,你想说啥就说啥,我都听着还不行吗?”
免费相声,旁边一位也在挂水的中年妇女笑得盐水瓶都抖了起来。
“我刚才遇到你妈了。”王乐平说,“她先回家一趟,不过她替你熬了稀粥,我来喂你吃好不好?”
“怎么你不用工作吗?”
“你最重要。”王乐平摸摸我的脸颊说:“在你康复前天塌下来我也不去管它。”
“你走吧,我要休息。”
王乐平像是没听见,打开饭盒对我说:“这粥现在不冷不热,正好。要吃点东西抵抗力才会增强么。来,我喂你吃。”
我抬起手来,把他手里的饭盒一把打到了地上。王乐平始料未及,粥糊得他一裤子都是,只好狼狈地站起来到处找餐巾纸擦拭。
胡月海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病房门口的。门开着,不过他还是礼貌地敲了敲门,在他的手里拿着一大束玫瑰。
我的脑袋一阵轰轰乱响。
不用说,肯定是唯恐天下不乱的阿朵干的好事。
王乐平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和紧张。
倒是胡月海挺自然,把花往我床头一放,然后笑着说:“怎么呢,生病了还有力气跟男朋友发脾气?”
“女魔头埃”王乐平一面用力地擦着裤子一面讪讪地笑。
“女孩子要哄的么。”胡月海说,“这个不喜欢吃你可以问问她想吃什么。”
傻傻的王乐平就问:“对啊,嘉璇你想吃什么?”
“想你消失。”我毫不客气地说。
王乐平给我弄得一点面子也没有,呆呆地站在那里,还是胡月海来打圆场:“要是有隐形衣多好,她需要你的时候你脱掉,不需要你的时候你穿上。省得来回奔波之苦。”
我们都不笑,还是旁边挂水的那个中年妇女捧他的场,盐水瓶又是好一阵乱抖。
胡月海笑笑,对我说:“别那么大脾气啦,你好好养病,病好了再来上班。不要着急。”说完,冲我和王乐平点点头,走掉了。
等他走了,旁边那个女人忽然问道:“刚才那个是环亚的总经理胡月海吧,我在报纸上和电视上都见过他!”
我怔忡,原来他这么有名。
歪过头去,鼻子嗅到的是玫瑰的幽香,这个人,仿佛走到哪里都是玫瑰。
王乐平把花拿起来说:“我去找个花瓶把它插起来。”我听不出他的声音里到底有没有醋意。
不过他说到做到,我住三天院,他除了中途到单位去了几趟,其它时间倒是一直都陪在我身边,困了,就在椅子上随便躺一会儿,胡子老长都没时间刮。老妈好像是故意要折腾他,一会儿要他干这,一会儿要他干那,不过他都任劳任怨一声不吭地做了。到第三天他去办出院手续的时候老妈开始破天荒地替他讲话:“你这丫头老板着一张脸干啥?男人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
“我们分手了。”我说,“这不是你一直盼着的吗?”
“你少跟我胡闹!”老妈说,“你早嫁我早轻松。这小子傻是傻点,但对你还不错。”老妈说完把桌上的玫瑰像宝一样抱到怀里乐滋滋地说:“差点忘了把这个也带回家,这种蓝色的玫瑰很贵的,大公司就是大公司,派头就是不一样!”
喜欢《十年》吗?喜欢饶雪漫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