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齐国中兴(9)
公元前510年,《春秋》记载:“公在乾侯。”《左传》解释,鲁昭公既不能得到诸侯的承认,又不能得到国内的支持,还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所以只能呆在乾侯虚度时日。屈指算来,这已经是他流亡国外的第八个年头了。
同年十二月,鲁昭公病逝。临终之前,将所有财物拿出来赠送给列位大夫,但是谁都不敢接受。赠给子家羁一对玉虎、一片玉环、一块玉璧和几件衣服,子家羁接受了。其他人这才敢接受。鲁昭公死后,子家羁又将这些东西还给库房,说:“我接受这些,是不敢违抗国君的命令。”其他人见状,也交还了赏赐的东西。
鲁昭公被季孙意如驱逐,最终客死他乡,将一百多年来的“三桓专鲁”推到了高潮。后世对季孙意如的评价,多持谴责的态度,认为他以下犯上,以臣逐君,是名副其实的乱臣贼子。但是在当时,人们显然不这么看。晋国的赵鞅曾就此事问大夫史墨:“季孙意如以臣逐君,国内的老百姓都服他,诸侯也接受他,国君客死他乡而不问其罪,这是为什么?”史墨回答很玄妙,但也不难懂:“天下万物的数理,有二,有三,有五。所以天上有日、月、星,谓之三辰;地上有金、木、水、火、土,叫做五行;物体有左右,互为依存。天子有公,诸侯有卿,便是这种关系。老天生了季氏,命他辅佐鲁侯,已经很长时间了。老百姓服他,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几代鲁侯都耽于享乐,而几代季孙都勤于政务,老百姓早将国君忘记了,就算他死在外面,又有谁会觉得悲伤?所谓社稷,不是一家人的社稷,君臣的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古来如此。古代那些帝王的子孙,如今还有几个富贵,早都成为庶人了。诗上说,‘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大地尚且如此多变,何况人世?您如果要问我从这件事中能够得到什么教训,只有一点——国君必须慎重对待器与名,不可以假借给别人。”
由此可见,器即礼器,名即名分,这两样东西都是国君专有的,也就是国君统治国家的合法性依据,千万不可让人家盗走。
伤不起的晋国内耗
公元前528年,晋国发生了一桩土地纠纷案:大夫邢侯和雍子争夺鄐(chù)地(地名,今河南省境内)的田产,打起了官司。
邢侯是楚国降臣申公巫臣的儿子,雍子也是楚国人,多年前因遭人陷害而逃到晋国。审判长士景伯当时正在楚国出差,两个楚国人的官司便交由叔向的弟弟羊舌鲋代理审判。
叔向兄弟五人,羊舌鲋是老幺。兄弟二人的品性迥然不同:叔向聪明睿智,敬业爱国,在历史上有“古之遗直”之称,与“古之遗爱”子产齐名;羊舌鲋则声名狼藉,被世人称为老饕。
老饕自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捞钱的好机会。
案子还没审,当事人雍子就给羊舌鲋送来一笔茶水费,羊舌鲋欣然收下。
邢侯则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找到中军元帅韩起。韩起有没有收钱我们不知道,但是知道他给羊舌鲋递了一张条子,上面明确指示,要他判邢侯胜诉。
按常理说,中军元帅发了话,这个案子胜负已决,就算告到晋侯那里,也是邢侯获胜。但是羊舌鲋显然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人,只要有利可图,就算得罪韩起他也敢干。
他将雍子找过来,说:“事情不好办,有很厉害的人替邢侯撑腰,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反正很厉害。”
雍子说:“那按您的意思是,这官司打不赢了?”
“倒也不是。只是,确实很难。”羊舌鲋不停地搓着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不时瞟雍子一眼,欲言又止。
雍子很干脆地说:“我知道事情不好办,但我相信审判长的智慧,没有办不到的事。这样吧,我有一个女儿,年方二八,长得如花似玉,是我们老两口的心头肉,一直舍不得许人。如果审判长不嫌弃,我回去就和老太婆商量,将女儿嫁给您当个侧室,而且不用您下聘礼,我们家倒贴一笔嫁妆,如何?”
羊舌鲋说:“这恐怕不太好吧?”
雍子说:“有什么不好?羊舌家是晋国的名门,我这个楚国人能够将女儿嫁到羊舌家,感到非常荣幸。我说审判长,啊,不……姑爷,您就别推辞了。”
羊舌鲋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到了断案那天,羊舌鲋大笔一挥,果然判邢侯败诉!
邢侯本来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一听这个结果,立马控制不住情绪,做了一件很不理智的事。他从腰间拔出佩剑,一个箭步冲到羊舌鲋面前,将羊舌鲋刺了个透心凉。雍子见势不妙,捞起下裳想跑,邢侯追上去又是一剑,将雍子也杀死了。
土地纠纷升级为人命案,震惊了晋国朝野,韩起不得不亲自审理此案,出于对叔向的尊重,他事先征询叔向的意见。
叔向的回答很明确:“三个当事人都有罪。杀人凶手应当处死,和那两个被杀的一起曝尸示众,以儆效尤。”
韩起没想到叔向会这样说。羊舌鲋是叔向的胞弟,曝尸示众的话,羊舌家的面子何在?
叔向平静地说:“雍子贿赂法官,羊舌鲋贪赃枉法,邢侯公然行凶,都是犯罪。他们一个行贿当局巧取豪夺,这叫做昏;一个贪图贿赂而败坏法纪,这叫做墨;一个行凶杀人而毫无顾忌,这叫做贼。《夏书》上说,昏、墨、贼者,都应当处死。这是自古就有的刑罚,请您照祖先的规矩来办吧!”
韩起最终按照叔向的意思,杀了邢侯,将三个人的尸首都挂在城门口示众。
孔夫子对这件事的评价很高,说:“叔向这个人无论治理国事还是处理案件,都不偏袒自己的亲属,可谓正直!”
其实,叔向与邢侯也不是一般关系。叔向的老婆,是申公巫臣的女儿,也就是邢侯的姐姐。
据《左传》记载,叔向娶申公巫臣的女儿,遭到过母亲叔姬的反对。叔姬认为,申公巫臣的老婆夏姬不是个好东西,“嫁了三个老公,害死了一个国君(陈灵公)、一个儿子(夏征舒)、两个卿(孔宁和仪行父),还导致陈国灭亡。”这样的女人生出来的女儿,能是好货?
叔向是个孝子,特别听母亲的话,当时就决定不娶了。但当时的国君晋平公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听说这件事,说:“男才女貌,门当户对,有什么不好?”亲自作主,非要叔向把这门亲事给办了。
叔向和这个女人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食我,字伯石。叔向去世后,食我继承家业,成为羊舌氏的族长。
公元前514年,晋国发生了一桩风流事儿。大夫祁盈的家臣祁胜和邬藏“通室”,也就是交换夫妻(真够新潮的!)。祁盈发现之后,要将这两个人抓起来治罪。祁胜赶快贿赂下军副帅荀跞,请他出面为自己说话。
当时晋国的风气,和现在大概也差不多。荀跞收了礼,便对晋昭公说:“祁盈也没向您报告一声,就抓了人,这是不对的。”
晋昭公哪里有什么主见?政事早由六卿把持,他连傀儡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影子。荀跞说祁盈做得不对,那他就是做得不对。晋昭公马上传旨:将祁盈抓起来问罪!
祁盈的家臣们得到消息,群情激愤,纷纷劝祁盈:“反正是一死,不如杀了那两个淫贼,至少图个痛快!”这是什么搞法!本来事情还没到最糟糕的地步,将那两个淫贼一杀,那不是公然和国君对着干吗?
祁盈却听从家臣的意见,杀了祁胜和邬藏。也许在他看来,处置家臣是自己的家务事,即便是国君也无权插手。但是他没想到,荀跞想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借口。
同年六月,晋国六卿开会讨论祁家的问题,一致决定判处祁盈死刑,没收祁家的一切资产,充公入库。不仅如此,羊舌食我素来与祁盈交好,“祁盈之党也”,同样判处死刑,财产充公!这样的判决,用现在流行的话说,不如去抢好了。
据说,羊舌食我出生的时候,叔姬前往探视,还没到产房,听到食我的哭声,便走回去了,说:“这是豺狼的声音,这孩子狼子野心,羊舌氏怕是要断送在他手里了!”食我怎么狼子野心,史料没有记载,倒是记载了六卿如何赤裸裸地掠夺别人的家业,瓜分晋国的财产。
祁氏和羊舌氏的家业有多大?
这一年秋天,执政多年的韩起去世了,接替他的是魏舒,瓜分祁、羊舌两氏土地的工作自然落到了魏舒头上。
魏舒将祁氏的土地分为七个县,羊舌氏的土地分为三个县,分别任命司马弥牟、贾辛、司马督、魏戊、智徐吾、韩固、孟丙、乐霄、赵朝、僚安为县大夫。如此安排的理由:贾辛、司马督曾为王室服务,立下大功;智徐吾、赵朝、韩固、魏戊乃卿之庶子,能守其业,所以给予嘉奖;其余四人,是众人推荐的贤才,受封之前都没见过魏舒。
有一种观点认为,魏舒没有将土地分给六卿,而是直接委任县大夫管理,是晋国由封建采邑制向郡县制改革的一次尝试,旨在增强国家的力量。我觉得,这顶帽子扣得太大了。严格地说,这是一次表面公正,实际上具有政治目的的分配。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当时晋国六卿的情况。
魏舒:魏氏,其先祖毕万,在晋献公年代崭露头角,获封魏地。其后有魏犨,以勇力闻名于世。魏犨之孙魏绛在晋悼公、晋平公年间多有建树。魏舒即魏绛之子。
赵鞅:赵氏,其先祖赵夙,是晋献公年代名臣。其后赵衰辅佐晋文公称霸天下,赵盾在晋灵公年代权倾一时,赵武在晋平公年代成为中军元帅,主持弭兵会盟。赵鞅乃赵武之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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