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小麦(6)
更迷人的是气质,有一次语文课快要结束时,她突然拿出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念出一段意识流的奇异文字——她念得那样投入,仿佛自己就是女主人公,那个十多岁的法国少女,越南南方的热带阳光底下,看着那个来自皮肤白皙的中国北方男人。仿佛她也有某种切肤之痛,声情并茂,催人泪下,让在座学生叹为观止。当时,小麦痴痴地看着她,仿佛眼前站着一位女神,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女神。
黄昏,雨停了。
她们来到一片花园,校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慕容老师惬意地漫步,紫色丝巾被风吹起,如三十年代欧洲名媛,又像小麦刚读过的《蝴蝶梦》里的丽贝卡——那也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同样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人看到。
小麦忍不住大胆地说:“老师,你的丝巾太漂亮了。”
慕容老师微微一笑,竟把丝巾从自己脖子解下,趁着小麦没反应过来,丝巾已缠上十八岁少女的脖子,像朵雨后绽开的紫色的花——这才是真正的少女杜丽娘。
“你配得上这条丝巾!”
老师欣赏自己的学生,像欣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那是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是世外桃源待人来嗅的花。
丝巾贴着小麦的皮肤,光滑冰凉的丝绸,轻轻抚摸血管,无法形容的幸福感。
然而,当她闭上眼睛,却感到丝巾越来越紧,勒住自己的脖子。
窒息。
小麦手忙脚乱解下丝巾,羞愧地交还到慕容老师手中,咳嗽着说了声“抱歉”,低头冲出这片花园。
第一次在偶像面前失态,再也不敢回头看惊愕的老师,穿过雨后松软的球场草坪,径直跑出南明高中的大门。
她在校门外遇到钱灵和几个同学,死党抓住她的胳膊问:“发生什么了?”
“没……没事……”
小麦极力掩饰,硬挤出一丝笑容。
她跟随同学穿过空旷的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这是荒凉郊外,方圆几公里内,没有其他商店与餐厅,只有这家小小的超市,像黑夜唯一的烛光,尤其对喜欢买各种小东西的女生来说。
超市虽有个连锁牌子,却由一个外地大叔经营,守着这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南明高中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这位店主大叔。
趁着食堂开饭前的空档,这群女生在小超市闲逛。钱灵在外头挑选零食,小麦独自转过第二排货架,在狭窄的通道尽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大男孩。
他的样子像高中生,身材高高瘦瘦,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理着一个学生头,却又不像南明高中的学生。
不知为何,从不多看陌生人一眼的小麦,却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想要看清楚他低下去的脸。
忽然,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猛然扬起头来,盯着不速之客的小麦。
他有一张清秀的脸,轮廓分明的鼻子与下巴,白净皮肤上有几粒青春痘,最吸引人的是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怯生生的目光。
小超市昏暗的角落,四周全是廉价的日常用品,他那身衣服也够乡土的——但他起身微眯双眼,咬起薄薄的嘴唇,喉结微微抖动一下,还真像古时候的俊朗少年。
小麦心底一颤,皱起眉头靠近几步,与少年四目相对了几秒,直到他羞涩地把头低下。
这张脸似乎在哪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不敢再向前走了,意识到自己过分大胆,疑惑着转头离开货架。
正好钱灵和几个女生过来,她们也看到了那个男生,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第二眼。小麦用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少年也不时抬头,悄悄观察这群女生的一举一动,那眼神就像防贼似的——上个月有同学在超市偷东西被店主逮住了。
“小麦,快点回去吧!”
钱灵在收银台结帐时喊了一声,小麦匆忙回答:“好,马上就来。”
等到同学们都走出小超市,她却独自留下来,回到第二排货架后,正好看到少年抬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二十
十年前,点点滴滴的记忆,埋入尘土的似水年华,终于如电影画面,无比真实地回到眼前。
怅然若失地打开手机日历,才确定现在是2010年12月,而非2000年伤感的春天。
看着手中的高中语文课本,李清照的《声声慢》,夹在书页里的紫色丝巾,恰是一把打开记忆坟墓的钥匙。小麦将这条丝巾放到床上,拿出藏在抽屉里的丝巾,两相比较完全相同,无论触摸材质的手感,还是白色的植物花纹,简直是同一双手织出来的。
怪不得“魔女区”开价5000元,其中包含这条丝巾的价值——对她来说是无价的。
可是,钱灵脖子上的丝巾又是哪里来的?
魔女区?
最后一次与钱灵见面,她提到过慕容老师,但又搪塞了过去。或许,当年语文课堂上见到的紫色丝巾,给少女钱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年后在“魔女区”看到相同丝巾,自然不可遏制地买下了它!要知道当年的慕容老师,虽在学校处处树敌,风言风语不断,但她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偶像,她的穿着打扮乃至香水气味,都是钱灵和小麦们竞相模仿的对象。
她立刻进入淘宝“魔女区”,黑色大门飘出“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点进店主的阿里旺旺,直接打入一行字:“那种紫色的Esfahan丝巾,除了卖给我以外,你还卖给过其他人吗?”
隔了半分钟,店主回复:“本店卖出的一切宝贝,都会为买家保密,我不会说出来的。”
“如果我要买这个秘密呢?”
“对不起,秘密是非卖品。”
秘密是非卖品?好有哲理的一句话,小麦直截了当道:“我的一个好朋友,两天前被人谋杀了,她是被同样的丝巾勒死的!而她,也是你的店里的忠实买家。”
“真的太遗憾了!但这与我有关系吗?”
“我想和你见面!”
打完这句话,手指在颤抖,后背心冒出冷汗。
“首先,我从来不和任何买家见面,这是规矩,绝不能破坏这个规矩。”
“这是你的规矩,不是我的规矩。”
“其次,你也不可能看得到我。因为,我是一个幽灵。”
但这些鬼话都吓不住小麦:“你不是说在‘魔女区’能买到任何东西?我想买到你的脸,看到你究竟是谁?”
“真的要买这个?”
“是!”
“好吧,你拍这个。”
底下出现一条连接,点入是个一千元的定制产品。
用支付宝付完款,店主却已下线。小麦回头看着床上两条丝巾,再也无法分辨清楚了。
二十一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收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每当埋头思量这些,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自从和前男友分手,就有两个男同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甜点。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人力资源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淘浆糊敷衍了事,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她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是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的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照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个地方,十年来从没改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就要不认识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从阿里旺旺找到上次对话,输入道:“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看似永久在线的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把小麦惹火了:“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将“魔女区”全说了出来。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恶鬼?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难以平静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田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还有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使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毛长得像成年人,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带到她家里,而她父亲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死者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婷婷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对他的怨恨,从来没有消退过,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到沟里去的!”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在执着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快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久,这是地狱最后一层的煎熬。
从放学到晚自习的空档,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廉价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八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两天,她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他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们。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被他亲手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人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们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在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少年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照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更让小麦尴尬,迅速把钱扔给少年,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儿子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得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本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遇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的爸爸,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所以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在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北京高很多,何况我是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那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恢复了严肃,“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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