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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小麦(15)

小说: 谋杀似水年华      作者:蔡骏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我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如此满不在乎,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是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年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去。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都是皮外伤,无需缝针之类大动干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都没这么折腾过。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仿佛在医院的灯光下,发出眩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少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人,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一下,千叮咛万嘱咐要按时涂药水,明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蹋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里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师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老师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老师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一直把你当作班级同学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过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也会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老师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药可救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老师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是你逼我这么做的!而且,我觉得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着怪物的目光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作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由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扒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向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的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未破,各种烦躁的心情互相交织,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给了他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换作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起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男孩。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对女儿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是反对现在就谈恋爱,如果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收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什么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间破店,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家女儿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滩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么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那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的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泻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鹾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旱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要彻底发作起来,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在了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地可怕!

老田知道已经震慑住了女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蒙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着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天昏地暗,感觉脑袋晕晕乎乎的,盼望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两天没见到秋收,好像生活里缺了什么——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都像个高中生。

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的南明路。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是小超市生意最清淡的,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笔电灯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削瘦的脸庞。额头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后,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都复习好拉,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就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轮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了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才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忿忿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算不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适合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质,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就像给自己换了一身皮肤?或者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也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也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它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又把他拖进了卡拉OK。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危险。小麦伸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数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识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退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地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它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那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调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给你去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的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少年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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