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秋收(2)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流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浓重乡音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也大多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如像——”
“别说了!”女孩悲伤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扭了起来,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作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情,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流泪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直到陪伴他一同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便立即停止自己流泪,反而安慰起阿春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它,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在宿舍狭小的床上,有时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它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阿春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是因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这件事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乃至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为1995年死在他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以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似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作自己的哥哥,失散几年渺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她的哥哥已经死了。
不过,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却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再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像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间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他的吉它,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条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赶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要找到阿春,最后是在遇难者遗体中间找到了。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
其实,遇难的工人们都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的。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他?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一次选择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茂密的胡茬,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五
傍晚,下班。
小麦中午就给老丁打过电话,想让他的出租车准时来接她,以免在陆家嘴排队等车耽误时间。不过,老丁的电话始终关机,又加深了她心底的焦虑。
她决定去挤地铁,穿越黄浦江下的隧道,来到最靠近秋收住处的车站,再到地面去打车。如此辗转将近个把钟头,才赶到三十年前的工人新村。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有的阳台上挂的东西,很快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地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他。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发着青春痘,就跟租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着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管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请你也为他想一想。”
他却冷酷地摇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他的意思,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什么?”
最后那句刺痛了小麦的心,一厢情愿?
“请你离开吧,我会告诉阿秋,你来过这里的。”
说罢,古飞无情地关上了房门,把她一个人挡在了门外。
小麦用力地敲打着门,大喊着:“请现在就告诉他,他会马上回来的!”
门内却像坟墓似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了。
倒是对面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下班回家,再次投来暧昧的目光,觉得她和古飞有一腿?小麦羞愧地低头离去,直冲到楼下剧烈喘气,好像刚才差点就要窒息了。
在黑夜的小区徘徊片刻,好不容易找到三楼古飞的窗户,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什么都看不清楚。
一直等到九点,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她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回到家里,小麦一边泡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脑上网,进入淘宝的“魔女区”,赫然发现店主在线。
立即用阿里旺旺打出一行话;“在吗?”
然而,魔女很久都没有回复,仿佛躺在线上睡着了?
她忐忑不安地抓着鼠标,等了半个钟头,直到双眼发酸流泪,才跳出魔女的回复——
“在。”
如此简单的一个字,却仿佛上天恩赐的圣诞礼物,田小麦不假思索地敲下键盘:“你是秋收还是古飞。”
“秋收。”
单单看到这个名字,就让她暗自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逃避我?我现在就想要见到你!”
“可是,你还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你遗漏了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件事。”
小麦要被他弄疯掉了:“什么?我不知道啊!”
“既然如此,你还可以买一样东西。”
出现一条连接,打开是个价值5000元的定制产品。
迅速用支付宝完成付款,“魔女”却已悄然下线。
她捧起泡好的面,痴痴地对着屏幕,这样孤独的夜晚,该如何度过?
六
“她来过了。”
古飞将手机放在耳边,坐在一堆纸箱子中间,似乎闻不到那些陈腐气味。
“你说了什么?”
电话里响起秋收的声音。
“什么都没说。”
“谢谢。”秋收停顿了许久,“现在,可以结束了。”
“太好了!”
这话说得很是兴奋,说完又令古飞怅然若失。
“晚安。”
挂断电话,古飞依然陷在纸箱中间,摆弄一个即将发货的长毛绒玩偶,很像多年前的自己——那个充满自信的十八岁少年,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走向捉摸不定的人生道路。
他的家乡在冰天雪地的东北,好不容易考入上海的一所大学。虽是最普通的经管专业,但他相信未来可以大展宏图,在这里牢牢扎根下来,实现许多儿时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走出大学,却发现找工作实在太难,连续投了数月简历,参加了至少二十次面试,终于幸运地被一家公司录取。他在那里干了一年,开始只有两千元月薪,原以为第二年可以加到三千,未曾想老板压跟就没想过加薪,继续让他干最苦最累的销售。他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又经历几个月的挫折与磨难,耗尽了原本不多的积蓄,才找到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有一年工作经验,收入比过去提高了五百元,工作强度却毫不逊色。但他觉得这家公司有更好的前途,才又咬牙坚持了一年。
自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天,古飞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跟同病相怜的外地同学们合租——就在这片小区的另一套单元房,因为大学就在附近,可以经常去蹭学生食堂。当他找到工作并且换过工作,依然没能搬出这个地方,因为以他微薄的月薪,若真租下一个独居房,差不多就只剩下伙食费了。至于那些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对他来说等于糊墙的纸——那些哭着吵着买不起房的本地年轻人,要比古飞这些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想都不敢想买房的人幸福许多倍!
一年半前,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突然把他裁员了。他毫无准备地被赶出公司,只拿到三千块钱的补偿金,继续四处投简历的生涯。原本那些宏大的理想,如今都已成了漂亮的肥皂泡,轻轻飘散到被污染的天空去了。
他看不到希望。
就在最苦难的时刻,古飞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生病住院急需很多钱。而他一直骗父母说自己在上海混得很好,每年至少能挣十万元,住在很宽敞的房子里,还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些都是他的梦想,或者说是用来安慰自己的幻觉。
他绝望了。
那时,刚失业的古飞为节约房租,与别人挤在不到八平米的小屋内——那人就是秋收。
古飞初识秋收便感觉奇怪,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职业?只见他大多数时间泡在网上,偶尔出门一两个钟头,每个月都要离开上海好几天,偶尔还在狭窄的陋室里弹吉它。
秋收很快知道了古飞的烦恼,便主动借给他五万块钱。古飞极其惊讶,为何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人,而且是住在这种合租房里,竟会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并不相熟的室友?
他不敢要这笔钱,因为知道起码一年内还不出来,秋收就让他跟着自己干活——原来是在淘宝网上开店,几乎什么东西都能卖。秋收总能找到最便宜最好的进货渠道,又能长时间在线应付买家,所以生意出奇地好,很快就忙不过来,需要找个帮手。
古飞有了一份新工作,秋收每月付给他五千元工资,利润则是以每月翻倍的速度增长。
不久,秋收决定开一家新店,名字叫“魔女区”,这家店的LOGO就是“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家店是以古飞的身份证注册的,所以在淘宝网的资料里,店主的姓名显示为古飞。
古飞只是秋收的助手,主要帮助他进货和发货,能让他有更多时间在线客服。秋收也从不隐瞒经营情况,每个季度都会分配给古飞几万元,让他单独租下这间一室一厅,顺利还清了从前的债务,还能经常往东北老家汇钱。
不过,现在可以结束了。
七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地接起来:“喂。”
“阿秋?”
对方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就让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得你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去,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地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没有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拳头。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喜欢《谋杀似水年华》吗?喜欢蔡骏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