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麦(5)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却从来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的疑惑的意外的目光,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的心脏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地站在原地,像一尊活生生的雕塑,凝固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把深埋在自己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可能也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给她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死了!确认缠绕死者脖子的丝巾,就是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下一眼仍然定格在丝巾上,像一块紫色磁铁,牢牢吸住眼球,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缠上脖子,丝毫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使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禁止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的说是丝巾深处。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被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十七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的那个电话,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的电话里,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的话,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一致。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资本家的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了。白天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破坏的痕迹,也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照面,但每次付房租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人竟是房东太太自己。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只要一想起十五年前南明路的凶案,警官老王就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却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在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自己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十八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已对应付这种事有了经验,还是注定自己离死神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悲伤地倒下。悲伤的母亲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每晚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是,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在黑夜凄惨的轮廓,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中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子夜零点。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让人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的反复关窗。
她煮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忆,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要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道:“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连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连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恶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立即完成付款,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恶梦如期而至……
十九
12月8日。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份快递的文件袋,发件地址是“魔女区”,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么熟悉的感觉,让她的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都可以熟得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单单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中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课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课本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颤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条勒死了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看着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的紧锁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春天。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似的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却不刺目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的图版封面。
戴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段丝巾,把几年后流行的穿越故事,提前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绽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雨点在玻璃上纵横为溪流。女老师戴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学生们。
老师有个稀罕古老也很漂亮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落到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板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起某个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被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向往和崇拜的目光盯着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戴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恢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同桌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生禁止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管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蜂拥而出了教室。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戴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宛如每个季节都流行的风格,让十八岁的她自惭信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开青春便已凋零,不免让她想起锁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溅!”
小麦实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园”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真像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完全没当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处女教师,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有一天黄昏时,小麦都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穿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到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片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学校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完昆曲,在走廊下幽幽叹息,拈起一枚凋落的花瓣,转眼变成少女杜丽娘。
“哦——”真正的少女从遐想中回来,伸手出去摸了摸雨水,“看来快要停了啊。”
“为什么不回答?”
慕容老师斜睨着她,露出冷酷的表情,细长的嘴角和骄傲的眼神,又似女版的流川枫。
“妈妈死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样的春天,天空也下着这样的小雨。”
小麦终于说出了原因,托起下巴看着廊外春雨,鼻头有些酸涩。
“对不起。”
慕容老师蹙起娥眉,三十岁的单身美人,永远是南明高中的话题女王,免不了各种奇异传闻——人们说她很风骚,勤换各种各样男朋友,周末晚上常去衡山路泡吧。据说几年前和男学生谈过恋爱,那可是真实版的《教师别恋》,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小正太的家长来学校兴师问罪,她差点因此被开除教职。
尽管如此,她却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每天摆着高傲的目光,从不把其他老师放在眼里,恐怕因此也树敌颇多,成为老师们排斥诟病的对象。对于绝大多数学生,她也是一副看不惯的表情,常在课堂上公开批评现在的孩子品味低下,顺便把许多自以为的学生痛骂一顿,让不少成绩优秀的同学抬不起头来。
不过,还是有人悄悄崇拜慕容老师。有段时间她一直穿黑色,不久有些女生放学后也穿起了黑衣。她经常改换发型,染上特别的颜色,成为寒暑假女生们的发型指南——她是南明高中时尚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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