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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像狗子一样活去

小说: 活着活着就老了      作者:冯唐

我今年三十,从小到大,总共有过三个梦想。

我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一阵小流氓。那时候,可崇拜的太少,三环路还没模样,四大天王还没名头,开国将帅多已过世。那时候,街面上最富裕的是劳教出来没工作两把菜刀练瓜摊儿的,最漂亮的是剃了个刘胡兰头一脸正气的刘晓庆,最滋润的是小流氓。当小流氓,不用念书,时常逃课,趿拉着塑料底布鞋,叼着“大前门”。小流氓们时常聚在一起,好像除了少先队,他们自己还单有个组织,除了读《少年先锋报》论述“社会主义好”,他们还集体观看警匪片三级片批判“资本主义糟”。当流氓自然要打架,练习临危不乱、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等等将来当爷们儿的基本素质。小流氓们没架打的时候,也难免忧郁,于是抱起吉他学邓丽君唱“美酒加咖啡”,或者抱起女流氓说瞧你丫那操行一点儿不像刘胡兰。

第一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小流氓们说我不合格,没有潜质。第一,学习成绩太好,没有不及格的;第二,为人不忍,不愿无缘无故抽隔壁大院的三儿;第三,心智尚浅,被女流氓小翠摸了一下手,脸竟然红了起来。

我的第二个梦想是吃一段软饭。原因之一是希望能一劳永逸。我从小热爱妇女,看到姑娘们的裙裾飞扬和看到街上的榆叶梅花开一样欢喜。我从小喜欢瑞士军刀,带一把出去,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就都有了。所以男大当婚的时候,希望找到一个像瑞士军刀一样的姑娘:旗下三五家上市公司,还会作现代诗,还谙熟《素女经》。这样一个姑娘就能满足你心理、生理以及经济上的全部需要。原因之二是渴求男女平等。男色也是色,也是五颜六色的一种,也应该和女色有同等的地位。一些男人有一颗好色的心,并不排除另一些男人有一张好颜色的脸。

第二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最接近的一次,姑娘上妆之后,容貌整丽,好像榆叶梅花开,一点瞧不出实际年龄。手下三五百号人,写的现代诗也旷然淡远,其中一句我现在还记得“我念了一句瞧你丫那操行,天就黑了下来”,读《素女经》也挑得出错儿,说“不就是老汉推车吗?还拽什么文言,弄些鸟呀兽的好听名字”。我的瑞士军刀有一天丢了,我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一下子都没了。我想,风险太大了,软饭吃习惯了,以后别的都吃不了。可能忽然有一天,心理、生理、饭票都没了,还是算了吧。至于男女平等,还是让那些长得像F4那样有男色的去争取吧。我自己照了照镜子,如果这也叫颜色,那鸡屎黄鸟屎绿也叫颜色了。

我的第三个梦想是像狗子一样活去。我第一次见狗子,感觉他像一小盘胡同口小饭馆免费送的煮花生米,他脑袋的形状和颜色跟煮花生米像极了。狗子的活法被他自己记录在一本叫《活去吧》的随笔集里,“我全知全能却百无一用”,“名利让我犯晕……至于名利双收,当然好了,但我一般想都不敢想”,“我们整天什么都不干,却可以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这就是20世纪50年代我国人民向往的共产主义吧”,“你们丫就折腾我吧”,“自古英雄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当我三十年后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怕我因没像狗子一样活过而悔恨。

一本描述一种生活方式的书,文笔不应该在被评论的范围,但是比起以前出的《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狗子的文笔的确有长进,其中《活去吧》一篇绝对是当代名篇,百年后会被印成口袋书,被那时候的小姑娘随身携带。可能酒喝出来了,文笔自然就跟着长出来了。现代社会和古代相比,太便宜了当姑娘的。当姑娘的,会唱个卡拉OK、连《唐诗三百首》都没读过就冒充当代李师师了。过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拿到现在,一篇七绝二十八个字,百篇也就是一篇随笔的量,有什么好牛逼的。狗子喝百扎啤酒,回家炸着脑袋还要想十万字的小说如何布局谋篇,所以狗子和啤酒奋斗的精神与日月同辉。

我不知道我第三个梦想最终能不能实现,我现在的生活充实而空洞。我不敢重读《月亮和六便士》,我不看高更的画。我翻陆游的《放翁词自序》:“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当下如五雷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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