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蜀地鬼师(1)
武都郡位于凉州西南接近益州的地方。当经历几十天风餐露宿后来到沮县时,我终于长舒了口气。于途边打仗、边招兵买马,现在我变成一支千人部队的最高统帅了。我开始习惯于这种生活,不但长了一把胡子,还练就了不少功夫,尤其是杨速和李升,倾囊传授,令我获益匪浅。
不过我看得出,杨速等人对我之钦仰远远超出了我对他们的依赖。那一种恭敬与崇拜,在每次的躬身致意及谈话之间眼神的流转中即可察觉。我相信每打完一次仗,这种意识便会在他们脑海中更加根深蒂固。
这一段日子杨新有了不少变化。首先是不象过去那么瘦弱了,更加活泼可爱。其次是受了我的“熏陶”,愈发成熟,说出话来连其兄也常常甘拜下风。
此刻她便穿着一身新装,笑着和赶车的哥哥说话。新儿的腕上,依然戴着那串我重金购得的玉链。它的功效的确奇妙──戴上之后,新儿变得成熟多了,也漂亮了,甚至连皮肤,都变得更加白皙。
我看着她的笑容,心里甚是欢乐。骑在马上,也不觉得赶路的辛苦了……只可惜小清她,却仍没有一点生气,这些日子来,每当我抚摸着她冰冷的双颊时,种种可怕的念头往往会令我悲从中来,不能遏抑。
现在我的梦里已不再出现过去,而总是在马匹、刀枪和鼓号声中盘桓。种种的幻境常使我汗淋淋地醒来,才发现小清依然是我生命中的最重要角色,她的平静与我的燥动正形成鲜明的对比。
有几次夜里,我便会试图找到恢复她的健康秘密而仔细检查她的全身。可是除了脚后腱上的两块硬金属和全身无瑕的躯体外,一无所获。
她真的已经死去了?
我不相信。她不会就这样睡去的。我问自己:她对我难道真的一点感情也没有吗?脑海中还记忆犹新的是她那动情的神睛和微笑着的双唇,在那不一般的静谧中抚摸着我的脸,轻声地说:“原来……你也会哭。”在闭上眼睛前的那一霎那,我毫不怀疑已经与她建立了某种联系。同时我也想到抱着她向老天发过的誓:今生今世,决不丢下你不管。
想来,最终她打动我的,还是她与101那真挚的爱情罢。 但从刚到这个时代一开始,小清流露出的,仅仅是对我的轻蔑之情──其实罪魁祸首应是列切斯教授,那个鬼才,是他的行为使得小清憎恶人类,甚至憎恶自己。她对我那么冷淡,让我自卑了很长时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接近她,也许是因为缺乏在这个环境下的程式罢,她违心地寻求帮助……我相信这是我在电脑指令中最不讨厌的一条了。正因如此,我们才有了接触,才可能共同抗御神海族那上万的军队,而最终站在一起。
我们共同渡过了美好的西羌之旅。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她慢慢转变了说话的口气,那一种生硬的、尖利的言辞变成了和蔼的、温柔的声音,并学会了为别人考虑事情。可那时我竟不能容忍她心中的101,于是差点产生分歧和摩擦。
现在想起来,我真的太傻,想到她精心照料我伤痛时煎药、喂药的那专注模样,想到她托起巨石时那用力挣扎的姿式,我又每每会陷入苦恼自责的深渊。有好多次,我梦见那石头轰然落下,砸在她的身上……那时我便会悚然而起,整夜不眠地握着她的手,凝视着她漠然的脸庞,以及那分明不再睁开的眼帘,独自掉泪。
如果有千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毫不顾忌地一试。然而,她总没有任何讯息给我,难道她的时间真是以世纪为单位的么?她是不是已经忘记我了呢?
我骑在马上,脑中思潮翻涌,强装笑容和李升他们谈论兵法的事。这些天听说东中郎将董卓被黄巾杀得翦羽而归,从而被吊销了带兵执照,又一次“隐退”的事,让我十分舒畅。好在他不在我的“地盘”上,否则即使改写历史,我也不能放过那个暴徒。再说,上次小清差点被他调戏,这账又该怎么算?
──真是算他走运。经过好多次的曲折起伏,董卓居然没有被权势争斗倾轧的车轮压扁,而最终爬上了风浪之颠,可说是相当惊险。然而他独专朝政、残戮百姓,人神共愤,其可悲的结局也可想而知。此时的董卓,早已不时当日的鲁莽匹夫。闻说革职,声息俱无,不反诉也不求人,而是平心静气地再次等待机遇──我想他已经深深地领悟了一点:生逢乱世,军权最最要紧不过,如果掌握了一支自己的队伍,哪会轻易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呢。
……
我颇感如是。
有自己的队伍,就必须让士兵听你的。而让士兵听你的,并不是光靠讲讲好话、赏些银钱、提升提升就能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自己带好头,又要严明军纪,再得多打胜仗。有时候,你犯了错误,叫人当士卒的面打你几个耳光,这种触动远比赏他们一百两银子要大得多。
于是我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这种队伍。现在我可以自豪地说,我差不多已经得到了。孙子说过:“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只要有良好的政治教育和严明的军纪,一定可以带出最厉害的队伍。他们精强干练、作风优良、无坚不摧。记得七日以前大破凉州郡五千兵之时,我亲自和杨速一起,披挂上马,猛突敌阵,气势如虹。到最后竟连我自己也被激动了。有此军队,何愁乱世不定?只可惜我并非要到这个时代谋官求职,也没有必要为了金钱美女就卖身投靠某某。走一步算一步罢。当前最切合实际的想法是:当个土财主,治好小清,和她长相厮守,嘿嘿,足矣。
正想着,耳边传来杨新亲热的呼唤声:“鹰叔叔,鹰叔叔!你在想什么呢?笑得那么快乐。”
我扭头看去,她正倾身望着我,一副观注的神色,不由笑道:“我笑笑也不可以吗?那新儿呢,为什么那么开心的样子。”
杨新笑着,却又低头道:“哥哥要教我练武。将来我要成为一个女将军,保护鹰叔叔和颜婶婶。”
我大乐,一拽马缰,靠近疾行的大车,伸手摸摸新儿的头发,“真是好孩子。你若学成武艺,将来叔叔便让你做马援那样的大将军,好不好?”
杨新欢喜道:“好,好。不过我一定要和鹰叔叔、颜婶婶在一起。哥哥说,鹰叔叔有惊天纬地的才能,是一个英雄豪杰……”
我听她提起小清,忍不住神色一黯,道:“你莫夸叔叔。其实你婶婶才是真正的豪杰,还从未有人打得过她。叔叔和她比起来,可差得远了……你婶婶姓楚,叫楚小清,你该叫她楚婶婶才对。”
杨新察言观色,不再笑了。只是把那名字又念了几遍,才问道:“为什么婶婶的名字有两个字呢?”
我哈哈大笑,道:“这没什么关系吧。”心里想:还有三个字的呢。什么……嘿嘿,曹、刘、孙,关、张、赵、马、黄……还真没什么两字名的。不由暗暗称奇,又不好不答,便随口道:“你婶婶是仙女下凡,当然应该取二个字的名儿了。”
新儿瞪大了眼睛,道:“怪不得婶婶长得这么漂亮,新儿还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人呢。鹰叔叔,婶婶既然是仙女,为什么总不醒来和新儿说说话呢?”
我的心象是被砸了一下,愣愣无言。杨速在前赶车,此时哼了一声道:“杨新,不准说这样的话。”又回头看看,见我一脸痛苦,忍不住道:“兄长莫要难过,嫂子静卧多日却没有改变容貌,一定还可恢复。小弟曾听李兄弟讲,有一神医家住南郑,只要他肯加以医治,还没治不好的。我们不妨先取道汉中,大哥以为如何。”
我嗯了一声,道:“什么神医,现在我只想找个神仙来。唉,你嫂子的‘病’,可不是寻常医生能够调治得了的。”
杨新插嘴道:“李升说,那个神医可神了,连一个已经睡进棺材的人都被救活了过来,人家还给了神医十万钱呢。鹰叔叔,我们去一趟吧。”
我心道:他要银子就好办了,抬几筐去不就得了。可是,即便他真的是神仙,也不可能医好小清的“病”吧?笑了笑道:“新儿替叔叔都想好了?真乖。不过汉中是个大郡,南郑更是有重兵把守,若是冒冒失失的去找医生,弄不好我们都得被官兵逮住。还是再仔细考虑考虑一下:有了,新儿跟叔叔去,好不好?这样人少了,就不会露出马脚了。”
杨新拍手道:“好,我跟鹰叔叔一块儿去。”
杨速道:“那可不行。大哥不必冒险前去,万一被官兵发现,如何是好?莫若我带五百人去南郑,把那神医抓过来。”
我哈哈一笑,心道:张飞的脾气,倒跟你差不多。
李升是一个比较严肃的人。士卒们见了他,都是毕恭毕敬的,比我在的时候还老实。我知道李升从前当过“朝廷命官”,很有些威风。更加上他懂得用脑筋,因此学得甚快。我议定要去南郑的时候,经过再三考虑,仍觉得李兄弟是比较合适的人选,我将军马、辎重和老弱妇孺交给他,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些日子来,我们浩浩荡荡地,已然开进巴蜀,我也终于挨不住新儿的苦劝,决心去见一趟神医。我觉得自己有些迷信了。但是假如我会作法的话,恐怕现在早就画过不少符了!
诚然,弟兄们都有些不太赞成的意思,于是乎我绞尽脑汁,想出了几种方案:一是我单独带小清去,被否决。二是所有人都去,同意者寥寥无几。三是我带上杨速等几人,这边交给李升统辖,他走他的,我走我的,最后在成都附近汇合。这个策略才最终被众人通过。我甚至想象到万一我回不来了,这支队伍该怎么怎么办,都对李升细细说了。他一副喏喏的表情,推脱道:“不如我代统领前去。汉中的黄巾闹得也挺凶,郡守苏固正派兵镇压,这时候最易出事。”
我摇头道:“你们什么都不清楚,又知道我夫人的病症,怎么下手。此事非得我去不可。我若回不来,你带我领兵,继我之愿。”
李升不答,只低着头,也看不见脸上表情。我便婉转安慰道:“南郑又不是刀山火海,怎会去而不返?反正我们先到汉中,住上一阵子,我再安排不迟。”
李升一喏去了。过了一会儿,杨新端了一碗拳头大的牛肉掀帘进来,道:“鹰叔叔,这肉香吗?”
我嗯了一声,道:“新儿烧的东西,怎么会不香呢?”笑咪咪地看着她,“你自己吃了没有,给我先端来了吗?”
杨新放下碗,偎在我怀里,“鹰叔叔,你真要去南郑吗?听哥哥说,那儿很危险。而且,好多坏人都要害你,我怕……”眼帘一垂,突然掉下泪来。我赶忙哄道:“新儿怎么哭啦?新儿莫哭,叔叔一定会回来的,那时候我还要把婶婶带回来,让她讲故事给你听,好不好?”
杨新慢慢收住泪,眉宇间仍有一股说不出的忧伤,“鹰叔叔,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哥哥说,一天两天不能完的。我跟着叔叔和哥哥,就不害怕了。”
因为害怕新儿出事,我不打算带她一起,便笑道:“傻丫头,叔叔和哥哥都不会有事的。再说,你跟着大伙儿在一起,还害怕什么呢?别胡思乱想了。”
杨新忍住的泪又流了下来,只一个劲地摇着头,道:“我不要呆在这里,我要跟叔叔去。”
我心道:新儿今天是怎么的啦?莫非有些心事?瞧着她楚楚可怜的模样,不忍再拒绝,便抚摸着她的头发,道:“好啦好啦,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叔叔带你去就是。”
杨新眼睛一亮,抬头看了看我,怯生生地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叔叔怎么会骗你呢?”我笑道。
……
蜀地的山路果真难走的很。到达沔阳,已是第十天的事了。此地距南郑尚有百多里路,我们一行停了几天,这才开始准备起来。
临走的时候李升等与众将士都来送行。前些天,新儿竟突然发起烧来,梦里便说着胡话,把我吓得要命。这两天延请郎中,抓了些名贵药材,才算好了一些,便无法再带她启程了。我背上小清,与杨速带上一大包银两、两套护甲与兵刃,便匆匆上路。于路我还在想:新儿听到我走了,会不会又大哭一场?
巴蜀这一带,真是物产丰饶。沿路行去,处处鸟语花香,田野上飘散着沁人心脾的气味。自秦汉以来,这里日益富裕,而汉中郡更是如此。况且其北接司隶,南达巴、荆,扼襄、凉、蜀地,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现为汉中太守苏固占此宝地,与外断绝,所以虽然中原大盛黄巾,而这里亦是势单力薄,不足于汉中殷富之豪强贵族抗衡。
至南郑时已将子夜。城上灯火依稀,稳约可见城垣依山而建,城墙外数里片瓦无存,好象刚刚才发生过一场激战。城高而墙厚,上面往来军士,整齐划一,显见平日里训练有素。
杨速和我远远望着黑夜里如卧虎般盘踞的南郑城,心中不由犹疑起来。城前的吊桥早已拉起,护城河黑漆漆地,只有在偶尔巡执火把的反射下,才发出一点粼粼的微光。
自旬月前攻占马家堡以来,凉州震动。马老二的堂叔安定郡守马凤,行什么讨寇校尉,提兵五千来追,被我等枭首,转交俘虏送回。自此我天下有名,凉州刺史上诏称鄙人“羌寇之首”。
可是现在我没劲考虑那一切。一旦想到小清,那平常硬结的情愫又软化开来,使我的微笑爬满脸颊。可是,我真的快要忘掉了,那从前与我谈笑、与我相互凝视、充满深情的面庞了,我每夜都在为此疯狂,而每个白天,都不得不通过打仗、杀人来缓和这种矛盾。
也许杀人是最容易淡化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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