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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情海恨杀(4)

小说: 诡案罪2      作者:岳勇

吴过道:“但是,在她的枕头边发现的另一根头发,却是梅若风梅大人的。”

此言一出,堂上众人皆尽愕然,都已猜到吴过意何所指,但却又实在难以置信。

女儿的亵衣在父亲的房里,父亲的头发却留在女儿的枕上,虽然其意不言自明,但是……

司马恨早已按捺不住,忽地双脚一勾,出其不意地绊倒两名拘捕手,背上压力顿时为之一轻,余下四名拘捕手尚未反应过来,他已用肩头撞开众人手掌,挣脱开来,翻身跃起,扑向吴过,叫道:“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又何必在此出言辱及我家娘子?”

吴过双掌呼地推出,逼开他道:“我也不想如此,是你逼我说的。我只是想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若不是你负隅顽抗拒不认罪,我也不会将梅若风这等见不得人的丑事抖出来。”

“别说了,别说了。”司马恨忽地神情激动,连连大叫,弯腰拾起地上的长剑,剑尖拄地,朝着堂上扑通一声跪下,说道,“知府大人,卑职认罪,梅若风确系卑职所杀,与吴过无关,亦与他人无关。”

7

堂上众人见司马恨弯腰拾剑,只道他要拒捕逃命,谁知如此关头,他却突然跪地认罪,实在是大大出人意料。

知府大人问:“你为何要杀梅若风?”

司马恨双目圆瞪,钢牙紧咬,道:“他为老不尊,禽兽不如,辱及自己亲生女儿,卑职怀恨在心,故而趁他大祭之机,出手将他杀了。因想逃脱罪行,故事先飞刀留柬,写下留言,引开众人注意力,即便事发,衙门里的人也会以为是外人作案,绝不会怀疑于我,事后又嫁祸于人,百般抵赖,实在罪该万死。此时事发,卑职愿领死罪。”言罢,长剑一横,就往喉间抹去。

“且慢!”忽闻一声大喝,倏地从右侧伸出一双又长又细的铁筷,夹住剑锋,筷子顺势向下一滑,叭的一声击在司马恨握剑的手腕上。

司马恨全无防备,只觉手腕一麻,长剑拿捏不住,叮当一声,落在地上。

他不由又惊又怒,回头一看,只见身侧站着一人,身形瘦削,颧骨高耸,一双眼睛却湛湛闪光,似乎一眼能盯穿别人的身体一般,正是县衙仵作五更。而那双细长的铁筷子,则既是他验尸时翻检尸体的工具,又是他的拿手兵器。

司马恨脸色一变,怒道:“你想干什么?难道我想死也不成么?”

五更微微一笑,怕他再度自杀,急忙上前一步,踏住长剑,然后躬身向韩青山禀道:“知府大人,司马总捕头虽然伏首认罪,但据卑职所察,此案还有一大疑点尚未弄明白,若就此定罪,难免有草率之嫌。”

韩青山“哦”了一声,目光锐利,直朝他望过来,问:“还有什么疑点?”

五更略一抬头,朝知府大人及其身后的易大夫看去。

他知道易大夫昨日下午也已检验过梅若风的尸体,人家是知府衙门里的大牌仵作,又是荆南神医,自己小小一名县衙仵作能从尸体上察出的疑点,易大夫也必定早已看出,但他从始至终却缄口不言,不知是何用意。只是在此人命关天之际,自己也顾不得有越级之嫌,只好直说了。

他道:“大人,司马总捕头的师父乃江南剑术名家,而司马总捕头的剑术,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练,早已到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地步。”

知府大人见他忽然说起这个,不知是何用意,不由微微皱眉道:“这个本府早有耳闻,自然知道,莫说荆南府境内,即便放眼江南武林,剑术上的造诣超得过司马总捕头的,也并不多见。”

五更道:“大人试想一下,一位如此高明的剑术高手,哪怕是对付水中泥鳅,空中飞蝇,也必剑剑刺中,绝无落空,是不是?”

知府大人点点头,脸上却对他不着边际的哆嗦之言大有不耐之色。

五更口风一转,忽然提高声音道:“您说这样一位高手,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而且已经睡熟的文官,还用得着刺第二剑么?”

知府大人这才明白他绕这么大一个圈子究竟是何用意,细细一想,却也不由暗暗点头称是。

五更接着道:“况且梅大人背后所中的第一刀,偏离心脏至少有两三寸的距离,即便是一个全然不会武功的平常男人,出手杀人也不会有如此大的偏差,何且司马总捕头还是一位剑无虚发的武林高手。此乃案中一大疑点,卑职认为,大人不可不察。”

听了他这番精辟之言,不但堂上韩大人易大夫等点头称是,便是吴过等堂下众人,也均暗自点头,只觉刚才好不容易才渐渐明晰的案情,此时却忽又变得云山雾罩起来。

难道凶手竟不是司马恨?

“大人。”司马恨跪拜在地,道,“五更所言虽然在理,但他忘了卑职是在仓促间杀人,心情难免紧张,出手之时略有偏差,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卑职第二剑刺出,不正好把梅若风刺死了?总而言之,梅若风确系卑职所杀,与他人并无牵连,请大人定罪。”

众人见他案发之初费尽心机嫁祸于人,事情败露之后又百般抵赖拒不认罪,此刻案情出现转机,正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寻找生路的良机,谁知他却又心甘情愿自认死罪,前后态度,判若两人,实在是大大出人意料。

正在众人惊愕之时,忽听门口传来“哇哇”大哭之声,一条人影奔上堂来,扑到司马恨身前,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拳脚,边打边号啕大哭,边哭边骂:“你这该千刀万剐的家伙,原来我家老爷是被你杀死的……老爷呀,你死得好惨呀,以后的日子,叫我孤苦伶仃一个人可怎么活呀……呜呜……”正是梅若风的遗孀花想容。

花氏听说今日知府大人要过堂审理梅若风被害的案子,早已在衙门口旁听多时,此刻听到司马恨亲口认罪,又惊又恨,心情激荡之下,竟忍耐不住,撞开把守门口的皂隶,冲进来对他拳打脚踢起来。

司马恨跪在堂上,垂首闭目,任其打骂,并不还手。

花氏的贴身丫环青梅急忙赶了进来,去扯花氏,却哪里扯得住。

花想容恨意难消,左右开弓,噼噼叭叭,一连打了司马恨十余记耳光。

公堂之上,立时充斥着花氏擂鼓敲锣般号啕大哭之声。

知府大人皱皱眉头,惊堂木一拍,喝道:“放肆,公堂之上,岂容胡闹?左右,还不将这妇人拖下。”

左右衙役答应一声,立即上前,将花氏拖到一边。

花氏被知府大人那一声威严大喝镇住,脸上泪水满腮,张着嘴巴,却不敢发出半点哭声。

知府大人瞧了司马恨一眼,再一拍惊堂木,“叭”地一声震响,全堂肃静,道:“司马恨听判。”

司马恨以膝代脚,上前一步,道:“罪民在。”

知府大人站起身来,大声宣判道:“司马恨,因你岳丈梅若风为老不尊,无德****,凌辱亲女,玷污汝妻,汝怀恨在心,于本月初九夜在将军山明隍庙内伺机谋杀,从其身后连刺两刀,致其死亡。经审,证据确凿,罪无可赦,本府判你死罪,待上报湖广提刑按察使司核准之后,择日行刑。你可伏罪?”

司马恨道:“罪民认罪。”

刀笔吏早已将其口供据实照录,呈上前来,让其过目之后签字画押。

司马恨看也不看,便摁了手印。

知府大人再一声令下,左右拥出两名拘捕手,拿出一副三十五斤的重枷,将他枷住。

知府大人道:“先押入死牢,择日宣斩。”

两名衙役答应一声,推了司马恨就朝堂下走去,刚走两步,忽听门口传来“通通通通”一阵击鼓之声,鼓声又响又急,就像击鼓之人憋足了劲想要将衙门口那面鸣冤鼓击穿一般。

知府大人审案完毕,正要退堂,听见鼓响,却又坐下,皱眉问:“堂下何人击鼓?”

门口一名衙役应声走上前来,回道:“禀大人,是梅县令之女、司马恨之妻梅怒雪在门外击鼓鸣冤,要见大人。”

知府大人一怔,道:“哦?竟有这等事,让她进来。”

那衙役走出门去,领了一位全身素缟面容苍白的女子进来。

司马恨见了,不由大吃一惊,急道:“怒雪,你怎么来了?”

梅怒雪瞧见丈夫身负重枷,面颊红肿,嘴角边渗出丝丝血迹来,心中又怜又痛,眼圈儿一红,几欲落下泪来,扑上去握住他被枷住的双手,哽咽道:“恨哥,你、你怎么样了?我、我是来救你的,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就这样含冤赴死,我一定要救你出去……”

司马恨脸色微变,瞪着她道:“胡说,你父亲死于我之手,我是罪有因得,又有何冤枉?只要你从今往后,再不、再不受那禽兽凌辱,我死亦甘心。你、你快回去……以后我再也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你、你自己要多保重,我死之后,你、你就再找一个好男人嫁了吧……”

梅怒雪听了这话,早已忍不住垂首低泣起来,忽地银牙一咬,走到公案之前扑通一声跪下,含泪泣道:“民女梅怒雪,请大人为我夫君作主。我夫君并未杀人,他承认罪错,只不过是心有苦衷,为人顶罪替死罢了。他其实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凶手并不是他,请大人明察。”

知府大人从公案后面探出身来,问:“你说他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到底是谁?”

梅怒雪仰起头来,噙满泪花的双眸之中闪过一丝坚毅之色,咬牙道:“回大人话,杀死我父亲的不是别人,正是民女自己。”

8

梅怒雪有过幸福的童年,但也有过噩梦般的少女时代,总的来说,她是一个不幸的女人。

在她十岁那年,母亲李氏犯心痛病,不幸病逝于随夫赴任途中。后来梅若风虽将老父接来青阳县一起生活,但梅老先生却一直住在城外将军山明隍庙内,不久亦离开人世。从此以后,梅氏一家,就只剩下梅若风与梅怒雪父女俩相依为命。

梅若风与李氏小时青梅竹马,两情相悦,长大后结成夫妻亦是风雨同舟,情爱弥笃。李氏病逝之时,梅若风曾抚尸大哭三天三夜,从此再无续弦之念。

李氏命殒之夜,正是圆月当头。月圆人缺,分外凄凉。往后每逢月圆之时,梅若风总是格外伤感,无法释怀,常常对着亡妻灵位黯然神伤,把酒相思。惟一值得安慰的是,女儿怒雪乖巧听话,日渐长大,眼角眉梢,颇有其母当年神韵。望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他常常会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梅怒雪发现父亲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变得复杂起来。

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在她十四岁的那一年。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父亲照例在母亲的灵位前独自一人喝着闷酒,忽地却推倒杯盏,伏在桌上呜呜大哭起来。

除了母亲逝世之外,梅怒雪还从未见父亲如此伤心哭过。

当她闻声从房间里走出来,像个大人似的,准备为父亲擦干眼泪的时候,父亲却忽然止住了哭声,从桌子上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她,眼睛里透着一种异样的光。

那天她穿了一件雪白的衫子,因为她的名字中有个“雪”字,所以她总喜欢穿雪白的衣衫。

父亲带着微醺的酒意,痴痴地盯着她,喃喃地叫着母亲的名字,说道:“真的是你么?你化作白衣仙女来看我了么……”忽然抱着她亲吻起来,他鼻子中的粗气喷到她娇嫩的脸上。

她十分慌乱,也十分害怕,但却不知怎么办才好。

就在她怯怯地唤了一声“爹”,正要推开他的时候,他却忽然变得粗鲁起来,一边喃喃地叫着母亲的名字一边抱住她,将她放倒在桌子上,然后扯下她身上薄薄的衫子,把她压到了自己身下。

于是这灭绝人伦的一幕人间惨事,就在一位母亲的灵位前发生了。

父亲酒醒之后,自然后悔得要死,他打着自己的耳光,求女儿原谅自己,甚至拔出挂在墙上的镇宅宝剑,就要羞愧自尽。

她阻住了他,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可怜的女儿,而他也是一个可怜的父亲。

她哭了,但脸上却没有泪花,她把眼泪流进了心里,流在心里的泪更苦。

但是下一个月圆之夜,父亲喝得微醺之后,撞开了女儿闺房的门,那一夜的不幸故事居然再次重演。

从这之后的每一个月圆之夜,就成了梅怒雪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天我为什么要阻止他拔剑自杀?”

她常常呆坐在窗前,这样后悔地伤心地想。

假若那天他死了,她就不会活在这永无止境的噩梦里。

她甚至还想过趁他趴在自己的身子上一边叫着母亲的名字一边作贱自己的女儿时,掏出暗藏在自己枕头下的那把早已准备好的匕首,悄无声息地刺进他的心脏。

但是终究没有动手,她想,这可是她在这世上惟一的一个亲人呀,她杀了他,她又该怎么办呢?

从此以后,在这位美丽少女的脸上,再也看不到那灿烂的笑容。

十七岁那年,她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这个人叫司马恨,是县衙里一个年轻的捕头。她决定和他成亲。她的父亲勉强同意了。

她出嫁之后不久,她父亲又续弦娶了一个女人,她正暗自庆幸自己终于从那个家从那个可怕的“魔窟”里解脱了出来,从此以后可以跟着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开开心心过日子的时候,那个被她叫作父亲的男人再一次找到了她,他告诉她,他娶回那个叫花想容的庸脂俗粉,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却从未真正喜欢过那个女人,也从未与她在一间房里睡过觉。父亲说他忘不了她妈妈,他也忘不了她。他希望她每个月都能代替她妈妈回家看望他一次,最好是在月圆之夜回来。如果她不听话,她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她丈夫,他随便找个罪名,便可把那个叫司马恨的男人打入死牢。

她的名字中虽然有个“怒”字,但她却是一个柔弱得从来不敢发怒的女人。

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深怕他受到伤害,只好再一次独自咽下这屈辱的泪水,满足了父亲这个禽兽般的要求。

她惟一的希望就是,这一切不要让丈夫知道。假如他知道了这一切,他会怎么样对她呢?

她想象不出他会有怎样的反应,但她知道,他绝不会再和她在一起,他也绝不会再像从前一样爱她。可是她却是真心爱着他,真的不想失去他的呀。

这种屈辱不堪的日子又过了近三年。

三年,对于饱受折磨和摧残的她来说,却似乎比三十年还长,还苦。

她不想再过这种羞辱的生活。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结束这种暗无天日的噩梦般的生活。

而结束这一切的惟一的一个办法,就是杀了他,杀了那个禽兽。

有人说柔弱的女人就像一座火山,积压得越久,暴发得就越可怕,梅怒雪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当“杀了他”这三个字从她脑海中闪过之后,就再也挥之不去。

是的,要想摆脱他,就只有杀了他。

她很快就下定了决心。

她本想在某个月圆之夜把那把早就准备好了的匕首****那个人光溜溜的身体,但是那样一来,她耻辱的过去就会像白纸里的炭火一样,再也包不住,一旦真相大白于天下,世人又会怎么看她的丈夫呢?

她不怕别人议论她,但她却害怕别人的议论伤害到自己的丈夫。

但是除了月圆之夜,平常时刻她要想在戒备森严的梅府杀那个早就对她心怀戒备的人,就更是难于登天了。

惟一能杀他的机会,只有在她爷爷的大祭之日,那一晚只有梅若风的几个心腹随从把守在山下,而整个明隍庙甚至整个将军山上,都只有梅若风一个人。

假若能半夜偷偷摸上山去,趁他守夜熟睡之时将他杀死,自然不会有人怀疑到他的亲生女儿身上。

但是要躲过山下路口随从的耳目,上山进庙杀人,然后再悄无声息地逃下山去,避开搜查,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来说,无疑也是一件极难做到的事。

可是这样的机会三年只有一次,若是错过,想要杀他,就得再等上三年,可是现在,她杀心既起,便是连一天也不想等了呀。

本月初五,她一个人在北门外的树林中,一面散步一面看着不远处的将军山,在心中暗暗盘算着自己的杀人计划,却无意中看见了一条白色的小狗,受了伤,断了一只后腿,正蹲在草地上嗷嗷地叫着。

她把那条小白狗抱回家,为它接好了断骨,三天后,小狗已能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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