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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小说: 高兴      作者:贾平凹

她突然又说:高兴,你刚才说什么着,你给我说的是不是睁开眼就想起一个人了?是个女人,是吧?这我是经过的,我和我那死鬼恋爱的时候,睡觉前脑子里是他,睡梦里是他,睡醒来还是他。

我说:那我是恋爱了?

如果真的这就是恋爱,那我是爱上了一个妓女?爱上了一个妓女?!明明知道着她是妓女,怎么就要爱上?哦,哦,我呼吸紧促了,脸上发烫。

杏胡拿眼睛乜视我,嘴瘪成个豌豆角:果真是爱上个女人了!谁?谁个狐狸精?!她有些怨恨,我不敢再看她。她叹了一口气,声音软了:爱就爱上了,瞒我?多少妖怪还不都谋着吃唐僧肉吗?!你让她来,行不行我给你参谋,我眼毒的,好女人坏女人我一眼就看得出来!

我说:说笑话的,你当真的。不能再惹她的话了,开始洗锅做饭。

火生起来的时候,我在想:杏胡的话若不是诓我,就让火笑起来。念头刚一闪过,火苗嚯嚯嚯就响。五富说:火笑了,今日肯定能收好东西!我心颤肉跳,低头瞧着火不再出声,又想:火还能再笑吗,如果火再笑,小孟就不是妓女,如果火不再笑了,小孟肯定就是妓女。想过,就等着火笑。火迟迟不笑。我用嘴吹火,稀饭就从锅里溢出来。赶紧去擦,火再次笑了:嚯,嚯,嚯!我如释重负,在心里喊起来了,并仔细地回忆着在美容美发店里的一切见闻:那间房内睡的或许是店里的什么人,真要做那事怎么房间不关门呢?隔壁的床响为什么不是在做按摩呢?小孟让我去冲澡,她一定是觉得我出了汗。她是说:我以为……以为我也是来做按摩的。按摩有什么?她的解释,她的不好意思,能是妓女吗,有这么漂亮善良的妓女?小孟不是妓女!

早晨的饭我吃得很多。五富驮我去兴隆街,我也兴奋得给他讲了许多发生在这个城里的新闻。五富惊讶我怎么知道这么多,我告诉他要读报纸,你整天收废报纸为什么不读一读呢?五富说咱拾破烂的读什么报,我一看见字头就疼,看过十遍八遍也记不住的。他冷丁却问我:杏胡说黄八去了城隍庙后街的舞场,真有那事吗?我说:那地名你咋一听就记下了,想去呀?

五富说:我只是问一下么,你能到美容美发店去,我问一下还不行?

放屁!我吼了一声。

我一变脸,五富不吱声了。我原本要建议经过美容美发店那条街巷去收购站取三轮车和架子车,也不好意思再说了。自行车依然走的是我们走惯了的路线。

这白天里,气温明显增高了。街上穿裙子穿T恤的越来越多,西安的春季实在是短。和五富分手后,我几次冲动了要拉着架子车去美容美发店那条街巷,但几次扭转了车头,又把车头倒过来。我没有理由和借口再去店里,见了小孟又如何对她说话,况且我今日没有穿那件西装,更没有冲个澡。从九道巷到十道巷,于兴隆街的转弯处,一对年轻的男女相拥着走了过来,女的头发烫得像只哈巴狗,她完全是个哈巴狗托生的,城里的许多女人都是宠物变的,男的很白净,却穿着紧身的花衫子,不伦不类。他们走过来时明明看见了我,仍是各自的一只手相互抚着对方的屁股。这让我有点生气了,他们是以为我是个拾破烂的就所以做什么也不避吗?瞧那个男的,长得就不像个男人,男人是和女人两极着长才是真正的男人,这种油头粉面的样子其实是什么都干不了的绣花枕头。而那女的有小孟漂亮吗?光那双短腿,短腿肚子上那么大的两疙瘩肉,她连给小孟拾鞋的份儿都没有。他们毫无避讳地朝着我走过来,我也就挺胸昂首地走过去。你们在恋爱,刘高兴也是在恋爱着,而且一个拾破烂的还就爱上了城里的女人,在庙里拜菩萨就敢爱上菩萨!

刘高兴是多么高兴呀,高兴了的我没人倾诉,我拿出了箫就在路边吹了起来。

这次吹箫绝对是自己给自己吹的,但围观的人很多。城里人比乡下人更喜欢扎堆儿看热闹,有这么多人围观,我非常得意,他们给我鼓掌,我就忘却了时间和空间,一边吹着一边将眼睛盯住某一个人,再盯住某一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当我目光盯住时不报以微笑的。就在这时,我的天,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

是小孟。箫声呜的一声没了。

小孟是坐着一辆小车经过这里而停下来看热闹的,她是一条长腿从车门里伸出来,还在侧头用手撩着扑撒到额前的长发时,我就看见了。她好像有些近视,眼睛细眯着走近来。漂亮的女人多是些近视吗,还是漂亮的女人高傲才这样仰头眯眼地走路?她站在了围观的人的身后,鹤立鸡群,当定睛发现了吹箫人是我,噢的一声,立即用手捂了嘴。于是,我们的目光碰着了目光。如果我们是在武侠电影里,这目光碰目光会铿锵巨响,火花四溅的。

难见时是那样的艰辛,能见时却是这样的容易。

我有些热,摇了摇脖子。她的身后车水马龙,街道永远是川流不息的河,一切都在流动着,小孟是固定的。吹呀,怎么不吹啦?看热闹的人群起哄着。我重新把箫拿起来,嘴对住了箫孔,我是要用一阵长音把她拉住,勾引着从人群里走近来。但是,停在路边的那辆小车摇下了车窗,一个男人头伸出来在大声说:这有什么看的呀,吹箫讨要的么!

谁是吹箫讨要的?我对这个男人仇恨了,这个男人是谁,小孟的男朋友?如果小孟有这样开着高级小车的男朋友,她还会在美容美发厅里打工吗?小孟会又坐回小车离开去吗?如果小孟被他这么一说就又回坐到小车去,她能刚才让停了车出来吗?我迅速地做出判断,我的判断是准确的,小孟转身往小车跟前去,给那男人说了句什么,小车开走了。就在小车倒转车头而去时,我蓦地认出了那男人正是丢皮夹的!我当即就喊了一声,但我喊的是小孟。

小孟!

小孟就在马路沿上站着,看见我丢弃了围观的人群向她跑去,她像钉子一样钉在那里,纹丝未动。

事后我向五富提说过这件事,五富说我是胡编。这确实像在胡编,世上的好多好多事情巧合得就像胡编乱造。我和小孟面对面地站在了马路沿上,你能想象那是怎样的场面:一个漂亮时尚的女人和一个拾破烂的人组合在一起,而且在很亲近地说话,围观的人像看电影一样忽地又拥过来,表现了极大的疑惑不解的热情。看吧,看够了吧?我把箫别在了后衣领,挥挥手,人群走散了。

突如其来的会面使我完全陷于慌乱中,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跟她说话,只傻乎乎给小孟微笑,我自己都觉得笑得不自然。

小孟说:你拾破烂了?

我说:我本来就是拾破烂的么。

小孟的开口打破了我难堪的僵局,但我一出口却使小孟十分的尴尬了。我怎么这样说话,面对的是五富和黄八吗?小孟被噎住后,脸色开始发红,她想拿我的箫,手动了一下又放下了,说:箫吹得真好!

我说:因为是拾破烂的你才觉得吹得好吗?

她说:……你恁多的心思?

我说:拾破烂的么。

她说:我可不是看不起拾破烂的呀!

我说:是吗?

我讨厌起我的阴阳怪气了,但我着实是兴奋了。她穿了件青色的牛仔裤,牛仔裤使她的屁股显得饱满结实,腿更直更长。我又说一句:是吗?她有些难以招架,本能地往后退了一下,要把身子靠在那棵胳膊粗的梧桐树上,可向后退了一下,扑通窝在地上,立即哎哟地呻吟。突然的变故我以为她在搪塞,心里还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而她的脸上已经出汗,痛苦使眼泪也要流出来。崴了脚吗,真的崴了脚吗,她的脚上依旧穿着那一双高跟皮鞋!我赶忙蹲下去要给她揉脚脖子,脚脖子像一盆火,我手不敢靠近,她说:把鞋脱了,把鞋脱了。我把高跟鞋脱下来握在手里,眼看着脚脖子就肿了。我没有了油滑劲,我说:这都怪我。她说:怪鞋,鞋跟太高了。我把她往起扶,扶起来一松手,她又坐下去,站不起来了。

伤成了这样就必须得去医院。可以给她叫来一辆出租车,但她脚不能动了,出租车即便能拉她到医院,她怎么去挂号去医疗室呢?去陪了她吧,三轮车怎么办?清风镇有话说:人轻没好事,狗轻老虎吃。我完全因我的兴奋,因我的油嘴滑舌导致了恶果!我说你能坐在三轮车上我送你去医院吗,她痛苦地吸着气,给我点头。

这就是我的拾破烂的三轮车第一回载人,载的又是我喜欢的女人。小孟的命运里肯定要和我发生许多故事的,否则她不会和我所见的两面中都是和破烂有关。当时我想把她抱上三轮车,我有些迟疑,她能让我抱吗?三轮车上满是些废纸和水泥袋塑料片,又乱又脏,这么漂亮的女人坐在里边成什么体统?我让她先坐着,就把破烂全拿下来堆在路边的围墙根,再把褂子脱了铺在车上,搀扶着她坐了上去。

马路的边上是一排紫丁树,叶子全都暗红了,紫丁树下的草一拃多高,风怀其中,灿灿不已。有一朵小花在开。

我说:你坐好了?

她说:坐好了。

我光着膀子蹬车,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一条小街,小街上行人依然很多,我不停声地摇着车铃,避让的行人看见的是一辆拾垃圾的三轮车,刚骂了一句再看见了车上还躺着一个人,以为拉运的是病人,不吭声了,却立马发现那是个女人,多漂亮的一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女人生病能躺在拾破烂的三轮车上吗,他们就补了更难听的骂:狗日的给女人骚情哩!我就是骚情哩,这骚情的机会是天赐给我的。我的骑三轮车的技术无人能比,在人群中拐来拐去,骂声中我快乐地将车蹬进了另一条巷子。小孟说了句:别太累着你。我的脊梁上开始发痒,痒得像撒了把麦芒。她一定在看着我的脊梁,看着我黑瘦的脊梁?我回过头来,疼痛使她的头趴在车帮上。我知道她疼,也知道她把头趴在车帮上是不让更多的人看见了她。我一边用力蹬车一边想:是我不好,没有我她不可能崴脚的。但我再想:如果不是崴脚,我能有陪她去医院吗?我又觉得我想法下作,就回过头说:疼得厉害吗?她说:会不会伤了骨头?我说:不会的,你注意着不要把头发夹到车轮里了。

又蹬过了两条巷,我累得大声喘息。小孟说:歇一会儿吧。我不歇,蹬得更快。她拿手帕擦我脊梁上的汗。哎呀,她现在看着我的黑脊梁了,那左后腰部的疤痕也看到了?我想停下来,提提裤腿遮住疤痕。我的双脚蹬空了几次。什么都不想了,又恢复了蹬,蹬快,快蹬,汗如水豆子一样在头的四周飞溅。

到了医院,扶着去急诊室,又扶着去拍片室,谢天谢地,没有伤着骨头,只是肌腱受损,医生给她服了止痛药,抹了红花油又揉搓了半天,小孟走路还得搀扶,但已经不怎么疼了。

我们离开了医院,她感谢我,这让我不好意思。她说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呀?我说叫刘高兴。像任何人一样,她说:多好的名字!我说不好,没给你带来高兴,倒让你受疼了。她说我个子高,脚小,又穿了高跟鞋,常跌跤的,这只脚已经崴过两次了。崴了的脚还肿得很大,鞋已不再穿,她赌气着把鞋在车帮上磕。

我说:这高跟鞋,挺好看的。

她说:男人就喜欢女人穿高跟,可……

她不往下说了,我也不知道再该给她说什么。一回头,看见缓过劲儿来的她却掏出一个小圆镜在照,闭着嘴,拿粉在脸上涂。她看见我看她,她说:臭美么。

她这么说,我那贫嘴的毛病就犯了。和陌生的女人在一处,人家不说话,我也就不多话,但人家要说起来了,我肯定得寸进尺,话多得像狗毛。

你恐怕一辈子没坐过三轮车呢。

三轮车好,坐小车我还头晕哩。

你这是宽慰我,刚才给你开小车的……

哪里给我开小车,我搭了人家顺车。

那男的真体面。

老板呗。

青松路的别墅区都住了老板。

是呀,我们就是从那里过来的。

是吗?他前不久丢了个皮夹,皮夹里有护照和钥匙。

好像听他说过。

哦。

你们认识?

他换过肾?

这我不知道。

他肯定换过肾!

啊,一切都可以证实了,那个男的就是丢了皮夹的人,而丢了皮夹的人也就是我要寻找的另一个的我。我激动得挥了一下拳头。小孟说:你怎么啦?我看着她,没有说话。对不起了,小孟,我无法对你解释清楚,即便我见到了那男的,我也无法给他说得清。

我拿拳又在车帮上砸了一下。

你发脾气了?

我脾气是有些不好。

是不好。那天我话没有说清,你就是不回头……

我一直避讳着说美容美发店里的事,而小孟却提说了。她提说了就好,就更说明那次我冤枉了她。她怎么是妓女呢?我笑了,说:实在抱歉,我那时以为你也是妓女。

小孟说:我是妓女。

我一下子怔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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