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做完这一切后,医生又给我开了一包药,让我回去服用。总共一百六十五块钱,惭愧的是,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好在沈州抢着替我付了帐,我感激地看着他,他依然是憨憨地冲我笑笑。
医生边找钱边说:“一百六十五元真的不算贵,要是去医院,他们肯定会叫你做好多项完全不必在的检查,这样的手术,绝不会少于一千块钱。”
沈洲连声称是,医生将药包好,吩咐每天都要来换一次药,大约要换一个星期。癌症的阴影消失了,死亡的气息远离了,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换一个星期的药又算得了什么呢?
肩膀处放了药包扎后,虽然还有些隐隐的疼,但比起手术时的疼,实在是算不了什么。而手术时钻心的疼,比起连日来的担忧和恐惧,更是算不了什么。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沈洲。
因为有了刚才手术时肢体上的接触,我感觉自己和沈洲之间又进了一步。仅仅两天时间,我对他便由原先的排斥变成了现在的依恋。让我感动的是,他一如既往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似乎对我别无所求一般。
在厂门口分手时,他从口袋里把药给我,并耐心吩咐我:“早点睡觉,明天吃过晚饭我会去找你的。要是没有准时去找你,那就是我有事加班了,不过最多加到九点,我就会去找你,别乱跑啊。”
我温顺地连连点头。现在他成了我的主心骨,我疲倦了近两年的心灵,终于找到了停靠的港弯。在东莞,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朋友是丽娟和陈刚。而丽娟,一直是主角,陈刚是围着她转的,我只是一个配角而己。现在,终于有一个男人关心我、爱护我了。
我感觉自己似乎会成为下一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只是这到底是不是爱情,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宿舍里空荡荡的,都还没有下班。厂里冲凉的热水一年只供应三个月,现在早就中断了。虽然天暖了,但冲冷时,还是感觉水有些冷,我不敢把水直接放在身上,而是用毛巾沾了水,慢慢擦着身子。这时才发现,肩膀处的伤口渗出了很多血,不但染红了包扎的棉花和纱布,连工衣都染红了。甚至有些血迹还流到了胸前和后背,尽管如此,和没手术之前的疼痛相比,也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为了防止伤口再往外渗出血,我右胳膊的移动幅度不敢太大,这样擦起身子来就比较艰难。好不容易冲好凉洗好衣服,看看床头的电子表,己经是十一点了。宿舍的人还没有下班,自从进金秋厂后,第一次这么安静。
我爬上床,因为平常大多要加班到凌晨,所以一时竟睡不着了。我想着近两年发生的事,想着刚才,想着沈洲,忽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倾诉欲望。我拿出那本记着每天上班时间和包装件数的日记本,情不自禁地写起日记来。
写着写着,往日的一切都浮现在眼前,甚至包括那家名叫“永新”的表链厂,我差点都记不起名字了。阿香她们,不知可好?还有亮光厂,吴少芬、罗小花、许娟、石辉等等,他们现在又是怎样的际遇呢?打工生活真是无奈,因为不是来自同一地方的老乡,除了恋人,再好的朋友也有分别的时候,而那一别,也许就是永远不能再相见!
现在沈洲对我很好,但我是四川的,他是河北的。也就是说,如果做不成恋人,我和他也终有分别的一天。但若做恋人,除了知道他是IE主管,其余的,我对他是一无所知。
想着这一切一切,我感觉自己下笔如流水,是有太多的话要说了!
蓦然惊醒之时,己是凌晨一点了,宿舍的人还没有回来,我睡意却上来了。赶紧放下笔,拉上蚊帐,很快就进入梦乡了。
第二天醒来,女孩子全都向我道喜,还要我买拖糖,我无力地辩解道:“他只是带我去看病,真的不是拍拖。”
我下铺的张花花挤眉弄眼道:“看不出沈洲还是活雷锋呢,做好人好事?”
朱素贞也接口道:“就是就是,他怎么不带别人去看病呢。红姐,粉粉上次感冒,怎么沈洲没带去她医院?”
听了这话,大家全都哈哈大笑起来,连红姐都笑得合不拢嘴了。
另一个女孩说:“不要说粉粉,人家还小呢。”
段明兰也凑趣道:“粉粉还小,红姐正好。红姐,沈洲有没有带你去看过病啊?”
红姐乐哈哈地说:“他带我看病怎么啦?做我儿子还差不多,儿子带娘看病,有什么不对吗?你们这些人哪,净瞎想。是吧,海燕。”
我越发红了脸,赶紧跑出宿舍,身后传来她们更放肆的大笑声。
不用说,沈洲一天都成了她们取笑的对象,甚至连周桂枝和珍姐也问他要拖糖吃。看着他在一群女人的围攻下落荒而逃,不知为何,我感觉心里如小鹿撞撞,不敢抬头看他。但每一次四目相对,我又感觉甜丝丝的。
虽然晚上他加班,但到七点半,他又出现在我宿舍里。因为有了昨晚的铺垫,今天坐在他车后比较放松了。一路上,我们还聊起了天。我才知道,他本科学的是劳动经济,因为没有过硬的关系,分不到好的单位。大学毕业后,只好进了县城一家半死不活的国营水泥厂。每月四百多块钱,还不够他用在人情来往上的,更不用说抽烟喝酒上的花费了。身在农村的父母供他上了大学,他毕业了,却还时常要回家拿钱花,他感觉很对不起父母。
那几年,随着当地乡镇企来的飞速发展,国营水泥厂效益逐步下滑,先是奖金少了,再就是奖金取消只发基本工资,直到后来几个月发一次工资,最后是树倒猴狲散,一副烂摊子踢给了政府。
政府地不是万能的,最后只好向厂内人员集资,想留下来的,每人出资五千,否则,只好走人。那时候沈洲刚刚参加工资,为了供他读书,家里还欠了一屁股债,哪里拿得出五千块钱呢。
万般无奈,他一气之下来了深圳。在当时很多热血青年的心中,深圳就是一片热土。他渴望在这里,能把破碎的梦想重新点燃。到深圳后,他先是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工厂做经理助理,他感觉学不到东西,就又应聘到广州一家知名企业做IE工程师。感觉条件成熟悉后,他便跳进金秋做了IE主管。
劳动经济?大学本科?经理助理?IE主管?深圳?广州?这些名词在我听来是那样陌生和新鲜,全都是我和丽娟、李梅、红姐她们在一起时所不知道的。我感觉他的话给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野,我不由得把对这些陌生和新鲜的名词的崇敬变成了对他的崇敬。
喜欢《东莞打工妹1:一朵飘零的花》吗?喜欢房忆萝吗?喜欢就用力顶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