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你是怎麽一回事?是不是这儿有别人,让你不自在了?她是母的,怕什麽!去吃你的东西。”
他伸手去抚弄狗儿的头,狗儿侧头挨着他,他轻轻拉牠滑溜溜的长耳朵。
“去吧,去吧!”他说。“吃你的东西,去!”
他把椅子一倾,朝向垫子那只碗,那条狗乖乖的过去吃了。
“你很喜欢狗?”唐妮问他。
“不,其实不怎麽喜欢,狗太听话、太黏人了。”
他已把绑腿卸下来,正在解他那厚重靴子的带子。唐妮从炉火之前转过头,这小房间多麽空洞!可是就在他头顶上方的墙角上,却大大的悬了一幅很不上相的放大照片,是对年轻夫妻,一看就知道是他,以及一个大饼脸的女人,无疑是他老婆。
“那是你吗?”唐妮问他。
他扭头看他头顶上那幅大照片。
“是呀!我们快结婚时拍的,那时我二十一岁。”他看着它,没什麽感情。
“你喜欢这照片?”唐妮问他。
“喜欢?才不!我压根儿不喜欢,可是,她自己硬把它弄好了挂上去,我也没辄。”
他转过身去脱靴子。
“如果你不喜欢,干嘛还让它一直挂在那儿?也许你太太会想要。”她说。
他忽然抬起头来,对她咧嘴一笑。
“她把一屋子值钱的东西都运走了,”他说。“却留下了那幅照片。”
“那你干嘛还留着它?是为了感情因素吗?”
“不是,我根本看都不看它,几乎忘了它挂在那儿,打我们搬到这地方,它就挂在那儿了。”
“你为什麽不乾脆把它烧了?”她说。
他又扭过头去瞧那张放大照片,照片配了棕色镀金的框,丑死了。照片上的男人脸刮得乾乾净净,看来很年轻,也很机灵,打着高高的领子。而那大饼脸的年轻女人,胖胖的,一头蓬发,穿一件深色的缎子衣裳。
“这主意倒不坏。”他应道。
他脱了靴子,换上一双拖鞋。他站到椅子上,把照片拿下来,绿色壁纸上留下一大片空白。
“现在也没必要掸灰尘了,”他一面说,一面把照片倚着墙放着。
他到了水槽那儿,拿了铁鎚和钳子回来。他坐在刚刚坐的地方,动手撕裂相框後面的纸板,把固定纸板的弹簧拉出来,手脚俐落,专注而沉醉,他做事一向如此。
很快的,他便把钉子拔出来了,然後扯开纸板,然後是衬在白纸板上的放大照片。他有趣地打量那照片。
“看得出来我以前那种样子,一个小助理牧师,也看得出来她过去那副泼辣德性。”他说。“一个正经男人和一个泼妇!”
“让我看看!”唐妮说。
他真的是一脸白净,整个人清清爽爽的,是二十年前一位纯洁的年轻人。不过即使在照片上,他的眼神依旧显得大胆而机灵。而那女人也不全然是泼妇相,虽然下巴生得粗蠢了点,却还有几分媚态。
“这些东西根本不该留。”唐妮说。
“是不该留!根本就不该拍的!”
他把纸板和照片放在膝盖上扯裂它们,扯到够小片时,就丢进火堆里。
“不过它可会把炉火弄污了。”他说。
玻璃和框子他小心地拿到楼上去。
框子被他几大槌子的槌裂了,上头的灰尘四溅。之後,他把碎片丢进了水槽。
“我们明天再烧,”他说。“上头糊了太多灰泥。”
收拾好一切,他坐下来。
“你爱过你太太吗?”她问他。
“爱?”他道。“你爱克里夫爵爷吗?”
她可不许他把这问题搪塞掉。
“你至少在乎过她吧?”她追问着。
“在乎?”他咧嘴一笑。
“也许你到现在还在乎她呢!”她说。
“我!”他瞠了瞠眼。“哦不,我没办法想到她。”他口气平静。
“怎麽说?”
他却摇头不语。
“那你为什麽不离婚算了?否则她总有一天又会回来找你。”唐妮说。
他抬头锐眼看她。
“我在的地方,方圆一哩之内,她绝不会接近的。她恨我远远超过我恨她。”
“她终究会回来找你,你看着好了。”
“打死她都不会。我们已一刀两段,再见到她,我会反胃。”
“你会再见到她的。你们连法定的分居手续都没办,对不对?”
“是没有。”
“好了,这样她一定会回来的,你也不得不收留她。”
他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的看住了唐妮,然後,满不在乎的甩了一下头。
“你可能说的对,我是呆子才又回来,可是那时候我实在是不知如何进退,非得有个去处不可。做人真惨,老像流浪汉似的,到处漂泊。不过你说的对,我会去办离婚,做个了断。这些麻烦事,像死亡、官员、法庭、法官什麽的,我都很讨厌。不过这件事我必须面对,我会离婚的。”
见他下了决心,她暗自觉得高兴。
“我想喝茶了。”她说。
他起来沏茶,然而表情严肃。
他们坐到桌前时,她又问了:
“你当时怎麽会和她结婚的?她比你不起眼太多,包顿太太跟我提过她,她一直搞不懂你怎麽会和她结婚。”
他直视她。
“我说给你听吧,”他开口道。“我十六岁时认识一个女孩子,她是我第一个交往的女朋友。她父亲是欧乐顿一所学校的校长,她人长得很美,真的是天生丽质。我是雪菲德中学来的,被人家认为是聪明那一型的小子,能炫上一点法语和德语,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而她是风花雪月那一型的,最讨厌粗鲁不文。她怂恿我读书作诗,从某个方面来说,她使我长大,成为男人。就为了她,我卯足了劲读书、思考。那时候,我是巴特利公司的一个小职员,生得白白的、瘦瘦的,读到什麽东西都要吹嘘一番,我跟她也什麽都谈,上至人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包。我们称得上是十郡郡内文化水准最高的一对了,我对她是如痴如醉,真的如痴如醉,连自我都化於无形了,而她也十分锺爱我,但是我和她之间,性的诱惑却是个危机。不知道什麽缘故,她就是没有一点性趣,至少,在该有的时候她没有。我变得越来越疯狂,人也越来越瘦。後来,我对她开口要求,我说我们必须成为爱人,我跟平常一样的一直游说她,她答应了。我兴高采烈的,她却没啥反应,她就是不想要。她喜欢我,喜欢我亲她,跟她说话,那样的话,她对我就会现出一点热情,可是别的她就是不要。有很多女人和她一样,可是我要的正是另一方面。所以我们分手。我很绝情的离开了她。後来我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她是个教师,曾经和有妇之夫闹过绯闻,那男人差点被她弄疯了。她皮肤很白,是小鸟依人那一型的,年纪比我大,会拉小提琴。她是个魔鬼,和爱有关的一切她都爱,除了性以外。她抱你、摸你,千方百计的讨好你,可是如果你硬和她做爱,她就会咬牙切齿,恨恨不平。我强迫她,她因此恨我,我的热情就这麽变麻木了。所以我又踢到铁板,我恨死了这一切,我一心想要一个女人,要我,也要那件事。”
“然後,百莎·古兹出现了。我小时候,她家就住我家隔壁,所以我对他们很熟。他们是普通人。呃,百莎後来离家到伯明罕什麽地方,她自己说是去做一位贵夫人的伴从,但人家却说,她是在旅馆做女侍或什麽的。总之,那年我二十一岁,正好被另一个女孩搞得烦死了,而百莎回来了,她摇曳生姿,衣着入时,人比花娇;有一种偶而你会在女人或是妓女身上看到的风情。那时候我心烦得想杀人,我扔下了巴利特的工作,因为我觉得在那儿出不了头。我到泰窝村去当铁匠,大都在钉马蹄铁。那是我父亲的老本行,以前我总跟着他跑。我喜欢那份工作,照顾马匹,我干得很轻松。所以我也不再“好好”说话了,用那种人家说的正经英语。我在家还看书,但是我做个铁匠,有一辆双轮马车,已经逍遥自在了。我父亲死时留下三百镑给我,所以我和百莎好上了,我很高兴她是个普通女人,我就是希望她普普通通,也希望自己普普通通。最後,我跟她结婚了,她表现得不赖。别的那些女人差不多让我气概全失,而她那方面却好得很。她要我,一点踌躇也没有。我乐坏了,那正是我一心巴望的:一个要我干的女人。於是我就像条好汉的干。就因为我对那事儿那样子满意,三不五时为她把早餐端上床,我猜她因此有点看扁我了。家里的活儿她全撇下不管,我下工回家,也没顿像样的饭可吃,我要说她点什麽,她就大发脾气,拿东西砸我。我也砸回去,鎚子、钳子都有。她向我扔茶杯,我就掐她脖子,要她的小命。闹成那样,不过她还是没把我当一回事,弄到後来,我想要她时,她就死也不肯,死也不肯,总是对我推三阻四,说多贱就有多贱。等到我也被她弄烦了,懒得再理她时,她就又羞人答答的来找我,我一定迎合她。可是我们在一起时,她从来不在我到高潮时,她也到高潮的。从来没有过!她就是等着,我要是撑半小时,她就撑更久。等到我到高潮,完事了,就换她开始活动,我得停在她里面,等着她自己达到高潮。她扭呀、叫呀,自己夹着下面那里夹得紧紧的,然後欲死欲仙的到高潮。她会说:刚刚好爽呀!我渐渐感到厌倦,她却变本加厉。她越来越难得到满足,她下面那儿像只鸟喙,不断在撕裂我。我的天,你以为女人那儿软绵绵的,像无花果,但是我告诉你,那母狮子的两腿中间生了一只喙,它一直啄你,把你啄烂掉。自私!自私!自私!完全是自私的心态,又啄又叫的。人家老说男人是唯我独尊的,可是我怀疑,它是不是能够和女人情慾大发,例如鸟喙那样子相比。根本就像个老娼!我和她谈过,跟她说我痛恨那样,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她也试过,她躺着不动,由我来搞。她试过。可是没有用,由我来搞的话,她没感觉。她一定得自己来,自己搞。她什麽都顾不了,像饿鬼似的,撕扯、撕扯、撕扯,好像她除了那只利喙,最尖最顶端的那位,非得又磨又啄之外,其余的都没感觉。男人们说老娼就是那副德性。她的一种自我意志,很下贱、很狂野,像酗酒的女人。到最後,我终於受不了了。我们分开睡。这一切是她先搞的,一次她骂我对她霸道,想把我甩了,她开始到别的房间睡,到最後,我也不再让她到我房间来。我不肯。”
“我恨那样子。而她恨我。老天,那孩子出生前,她恨我到什麽地步!我常觉得她是因为恨意才怀孕的。总之,生了孩子之後,我就不再理会她,然後开始打仗,我就入伍了。直到我知道她和史泰克门那家伙搞上了,我才回来的。”
他一霎那顿下来,脸色有点苍白。
“史泰克门那家伙是怎样一个人?”唐妮问。
“一个幼稚的老粗,嘴巴很脏,她欺压他,两个人都喝酒。”
“老天,万一她回来!”
“是呀,老天爷!我会走掉,再一次消失不见。”
一阵静默。火中的纸板已烧成灰烬。
“所以,当你得到一个要你的女人时,”唐妮说,“你反而消受不起。”
“是呀!似乎如此!但即使在那时候,我还是情愿要她,不要那些死也不要的女人:我年轻时代那个纯纯的爱人,另外那个有毒味的百合花,还有其他那些女人。”
“其他那些怎麽样?”唐妮问。
“其他那些?没有其他的。只是就我的经验,我发现绝大多数女人是这样的:她们大都要一个男人,却不要性,不过她们会把它当成契约的一部分,而接受它。老派那一型的女人就躺在那儿,事不关己似的由着你做。事後她们也不会放在心上,後来甚至还能喜欢你。那件事本身,她们倒不介意,顶多感到有点没品味。大部分男人喜欢那样子,可是我却很讨厌。有一种精明型的女人,明明不喜欢性,却会假装喜欢,她们装得很热情、很兴奋,但那全是在骗人。是她们装出来的。另外还有一种女人,什麽都喜欢,每一种感觉、拥抱和亲热,每一种,偏偏就是不喜欢顺其自然。她们总是让你还没到那要紧地方就败倒下来,败倒在不要紧的地方。另外就是男人婆那一型的,像我老婆,她们一定要自己搞,要做控制者。还有一种里面已经死僵了,没知觉了,她们也明白。还有一种会在你还没真正爽到之前,冷不防的把你的热情扑灭,然後抵着你的大腿,自己猛扭来达到高潮。不过她们很多是同性恋的。女人那种同性恋的倾向,不管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都教人吃惊。在我看来,她们几乎全是搞同性恋的。”
“你很看不惯吗?”唐妮问。
“我真想结束了她们。我要是碰上一个真正的女同性恋,心里面一定会抓狂,恨不得结束了她。”
“那时怎麽办?”
“只好逃之夭夭。”
“你觉得女同性恋比男同性恋糟糕?”
“我是这麽这麽觉得!因为她们对我的折磨更大,理论的东西我不懂,我只知道我只要碰上搞同性恋的女人,不管她自己知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的,我都会发狂。不了,不了!我希望再也不要和任何女人有牵扯了。我只想要一个人过日子,保有隐私,独善其身。”
他眉头深锁,脸色显得有些惨淡。
“我出现的时候,你会觉得不开心吗?”
“我是一则以喜,一则以忧。”
“现在感觉又是如何?”
“从外在环境来说,我是忧心的,早晚那些复杂、丑恶和指责的情况都会到来,那是我心情沉重,感到沮丧的时候。可是等我心情一扬昇,我又会开开心心的,甚至还感到得意洋洋。我的性子真是越来越苛了,我觉得已没有真正的性爱存在,没有哪一个女人能自自然然的和男人一起达到高潮的,黑女人虽然还可以,可是不管怎麽说,我们是白人,她们就有点像泥巴。”
“那麽现在,有我,你会高兴吗?”
“会!我能把一切忘掉的时候,我会高兴。忘不掉时,我就会想钻到桌子底下死掉!”
“为什麽要钻到桌子底下?”她问。
“为什麽?”他大笑。“我想,是要躲起来吧。宝贝!”
“你和女人在一起的经验,真的好像很不好。”她说。
“你知道,我没办法自欺。这是很多男人会用的方法,他们会有一种态度来接受谎话。而我就是没办法自欺,我很清楚自己想从女人身上得到什麽,当我没得到时,我绝不会说我得到了。”
“如今你得到了吗?”
“看来好像有可能得到。”
“那为什麽你这麽阴沉沉的?”
“因为有满腔的回忆,也可能是怕自己。”
她静静坐着不说话。夜已渐深。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这种事,你真的觉得很重要?”她又问他。
“对我来说是的。对我来说,它是生命的核心!我必须和一个女人有着稳当的关系。”
“要是没有呢?”
“那我也认了。”
她再度想了一想,然後才说:
“你觉得你和女人的关系一向稳当吗?”
“老天,不是!我老婆变成那样子,大部分是我的错。我宠坏了她,而且我这人多疑,你可要有心理准备。要我打从心底信任一个人,那得要好长一段时间。所以,我可能也是骗子一个。我对人不信任,但对於温存之情,实在不该不信任的。”
她看着他。
“你在血脉贲张的时候,你不会不相信自己的身体。”她说。“那种时候,你不会不相信,是不是?”
“啊,不会!就因为这样,我才惹出那许多麻烦,我心里才会什麽都不相信。”
“让你的心去怀疑吧!这有什麽大不了的?”
那狗儿在垫子上不舒服的哼了哼,炉里的灰烬掩盖了火光。
“我们是一对被击败的战士。”唐妮说。
“你也被击败了吗?”他放声笑。“而这会儿我们又要重返战场了。”
“是啊,我真的很怕。”
“是啊!”
他站起来,把她的鞋拿去烘乾,然後擦乾净他自己的靴子,再放到火炉旁边。明儿一早,他再上鞋油。他把纸板烧成的灰烬用力的拨开。“就算烧了,还是脏东西。”他嘀咕。随後他去搬了一些木柴在架上,准备明早要用。接着他牵狗出去了一会儿。
他回来时,唐妮说:
“我也想出去一下子。”
她一个人步入黑暗中。满天星斗在头上,夜里的空气闻得到花香味,她的湿鞋子沾得又更湿了。她彷佛感到自己已经走开了,离开他和所有人。
天气相当冷,她打着抖,兜回屋子去。他坐在低微的炉火前。
“哇,好冷呀!”她哆嗦的说。
他把木柴扔进火里,再去搬了一些回来,直到柴火烧得哔啵大响,往烟囱直窜。摇曳生动的黄火让两个人看了很开怀,他们的脸蛋被烘暖,心也暖了。
“不要太在意!”她说,去握他的手,他落寞的坐在那儿。“人总是尽了力就好了。”
“是啊!”他叹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
他坐在炉火之前,她滑入他的臂弯里。
“那就忘了吧!”她悄声说,“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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