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那时,蝶族已经攻陷了碧落城,正在一个接一个的征服那里的南蛮部落。哎呀,要说这南蛮人,我们北方人把他们看作一伙,他们自己可不这么想。那些个小部落之间打来打去的上千年,仇怨结得比天蛛的丝网还密,比碧落的幽谷林还深。蝶族来了,这些南蛮人想的不是如何抗敌,而是如何把对头部落推进火坑里,自然被人家各个击破啦。”
听到这里,石印发表了一句感慨:“唉,要说争权夺利,不顾大局,我们北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飞将军看了石印一眼,微微点头:“小兄弟,你说得不错,道理谁都明白,可是大难临头,还不是各家自扫门前雪。说是团结一心,谈何容易!别说你们这些谋权夺利、各怀机心的贵族,就是几十年同甘共苦的兄弟,也未必能信。”
“且说那时候,我们铁岩城的部队绕着兽人的军队走,四处联络南蛮人部落,想拉他们一起抗敌。这是个刀头舔血的活儿,人多了反而不好办事,时常是我们四个师兄弟单独出去行动。兽人虽然组织混乱,可耳目灵得紧,在穿越沙痕沼泽的时候,我们给一伙兽人巡逻兵盯上啦。我们且战且退,杀了几十个兽人,被逼进了附近的密林地带。说也奇怪,那些兽人只是远远的朝树林扔斧头石块,谁也不肯进来。老四立刻就看出,树林里有古怪,外延的草木河流似乎被人为的修改过,成了一座迷魂阵。老四说这阵是南蛮人的手法,反正我们也要找南蛮人,索性过了迷魂阵,深入到密林最深处。那果然有一个隐藏的小部落,叫‘树焰氏族’的,躲在这已经有几百年了。”
“这部落小得紧,只有不到两百人。我们向族长说明了来意,想请他们合力抗击兽人。可是那个族长说,部落人少,经不起打仗这么折腾,他要给树焰的老祖宗负责。这种情况我们也见得多了,便不勉强人家。族长把我们留了下来,当晚举行了一个小小的晚宴,算是洗尘加送别。南蛮人各个能歌善舞,而那里的烧烤也有相当水准,我们玩得相当开心。到了临别的时候,族长把自己的女儿叫了出来,给我们几个人敬酒。可是,天啊……”
“发生什么事了?兽人杀进来了吗?”飞将军的故事精彩,血滴也被吸引住了。
飞将军舔了舔嘴唇,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俨然回到尘封的记忆中去了。“没有!那族长的女儿是个标准的南蛮丽人儿,把我魂一下子勾走啦。那容貌,那身材,唉,我不知该怎么说,有点像北地的百合公主,当然,没百合那么美,也没有她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可有的是一股子南蛮的妖媚之气,让人过目难忘啊。我看到她拿着酒壶给我斟酒的娇俏模样,脑子里顿时一片混乱,像是给天雷劈中,震得五脏俱焚一样!”
“百合公主是谁?她很美吗?”黑眼睛好奇的问道。
回答的是石印:“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不过,我也没见过。她的名字在铁岩堡里是一个忌讳。”
“当天我们便离开了树焰部落。一路上,四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可我们是十多年生活在一起的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学艺、参军,彼此想些什么,不用看也能感觉得到。我是爱上那个南蛮的女孩了,没了她,我根本没法活。我的心里想的只是如何得到她,就算是偷她出来也要做,他们几个只怕也一样。那女孩只有一个,我们却有四个人,不管谁得到了她,其他的三人要怎么活?难道我们四个要就此拆伙吗?就算拆伙,没得到她的,只怕也不肯善罢甘休吧?如果让那女孩子在我们四个人当中选,她会选谁?我们几个人就这么迷迷糊糊走在丛林里,差点闯进鳄鱼群,老大还被毒蛇咬了一口,幸好他身强力壮,换作别人就给毒死啦。这个晚上,我们就在丛林里过夜。虽然才走了没多远,一想到离那女孩远了,我心里就像刀绞一样难熬。我知道,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做个决定。其他三个人想必也是如此。”
“第二天一早,老四不见了。我在他栖身的树上找到了一块染血的布片。我们在附近找了半天,也没有他的踪迹。老二说,老四只怕是被沼泽里的蛇怪拖走了。老大也赞同。可是我心想,老四武技固然不行,人却是我们几个人中最机警的,猛兽怪物怎能奈何得了他?我想,是老大或老二中的一个杀了老四吧。因为老四嘴甜,最会讨女孩子欢心,如果老四活在世上,那个女孩肯定是他的,我们三人绝无机会。”
“怎么可能?你们可是师兄弟啊!同门同命,真遇到绝妙的女子,也该彼此谦让啊?”石印难以置信的叫道。
黑眼睛拍手笑了起来:“真聪明呢!人家的黑摩哥哥也说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飞将军摇摇头,却不知是否定石印还是黑眼睛:“我们找不到老四,或许也没有真心去找,就三个人继续前进了。此时我们想的已不是如何走出丛林,寻回军队去,也不是如何得到树焰的那个女孩子。我们只是在相互提防。这是一座丛林,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乃是不变的天理。只有强者才能活下来,繁衍生息,弱者只会变成树木的粮食。老四死了,谁下的手?下一个会被杀的是谁?都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有活下去。”
“剩下的三人之中,论武技我是最弱的。单打独斗的话,老二比老大还要强不少,但死斗和比武不同,老大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是见过大场面的老兵,天下间,只怕没有人有把握一对一杀死老大吧。他们会忽视我,视彼此为最大的敌人,因此,我活下来的可能要比他们大得多。”
“当晚,我们在一片空白地上扎营。在丛林之中,那算是视野最好的地带了,选到这么一块地方,显然是为了彼此防备。我预感到有事情要发生,就骗他们说,要到河边取水,独自一人离开了宿营地。待走的远了,又兜个大圈子,悄悄绕了回来。时候已晚,我们又身处密林之中,周遭比浓墨还要黑上几分,虽然我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好几倍,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也看不了太远。但我们的营地上有一团将熄的篝火,我伏在草丛里,就着微弱的火光,一直望着老大和老二。他们各自躺在篝火一边,老大枕着他的巨斧,老二则仰面朝天睡着。草丛里蚊子多极了,可是我一动也不动,不是我能够忍耐,我的肉体已经麻木了,完全不知道疼痒。”
“也不知望了多久,我的意识也模糊了,处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我觉得那些草丛蚊子吸干了我的血。丛林里响着忽远忽近的虫鸣,好像那女孩在夜空上方俯瞰着我,轻蔑的微笑。突然,我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音有些闷,好像叫的人嘴里塞着一块布头似的。我瞪大眼睛,正看见老大把他的大斧头从老二的胸口拔出来。老二抓着斧头,身体像剥皮的青蛙那样一下一下的抽搐,被老大整个人提了起来。原来老二只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我这样想着,感到一阵悲痛和愤懑,整个胸口都疼了起来。一定是老大杀了老四,又杀了老二的,因为老四聪明,老二危险。只剩下我这个可有可无的老三,对他威胁最小,可以稍后解决。我一时心乱如麻,可是我的手脚却一秒钟也没闲着,我举起早就准备好的大弓,弯弓搭箭,对准老大的喉头射了一箭。经过许多年艰苦的磨练,我不用心也可以做到百发百中了。弓弦弹开,发出嗡嗡的美妙的声音。我知道,老大已经死了。”
飞将军停下来,微微低头,仿佛要回避血滴探询的视线。石印闭目不语,黑眼睛却也难得的安静下来,用肉乎乎的小胖手托着腮帮作沉思状。不知是哪里的诗人,在里巷里唱歌,沙哑的嗓音带着干裂的泥土般苦涩的画面感。血滴大概听了一下,似乎是讲南蛮人的思乡之苦,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仿佛人人都成了战争的孤儿,血滴他们这种地道的孤儿倒没人可怜啦。
飞将军咳嗽了几声,好像在整理思绪,又讲了起来:“老大死后,我把他和老二的遗物收拾起来,想先回到铁岩军再作打算。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我找到军队的时候,兽人的部队也找到了我。它们的人数是我们几倍,更有兽人汗王的两个比犀牛兽还壮的儿子压阵,我们压根不是对手,只有边打边逃。南蛮地貌复杂,尽是坚硬的坡地,上面长着一米高的蒿草,在这种地形上,兽人的狼骑兵比我们的蜥蜴灵活得多。我们没命的逃了三天三夜,终于还是给兽人骑兵追上,团团包围起来。唉,那时若是老四在,想必能料敌机先,避过对方的骑兵,若是有老大在,一个人就能冲破包围,杀出一条血路。然而那时那地,却只有我这个没用的弓手,带着一群残兵败将等死。──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为了那个南蛮女子,射出那夺命的一箭。”
“我见反正也逃不掉了,索性叫大家停下,拼死一战。四面八方都是黑压压的兽人骑兵,犀牛兽的吼叫声此起彼伏,吵得人心乱如麻。到这种时候,也不用激励士气,兽人这么多,杀一个算不亏,杀一双有赚吧。我们阵中不知是谁带头唱起了军歌。”
飞将军抬起头,向远处眺望,仿佛眼前便是那一群野蛮凶残的兽人,唱起了北地人的军歌:“我心如烈焰,身似岩石。天威所佑,五神所庇。我王神威所指,纵横披靡,举世无敌。长歌似如铁,长剑似如血。天威所佑,五神所庇!”
“我心如烈焰,身似岩石!”石印也跟着哼唱了几句,赞道:“刚学会这首战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此时品来,真是慷慨激昂!飞将军,这一仗我们杀了多少兽人?”
飞将军摇摇头:“寥寥可数啊。我们的坐骑已经疲惫不堪,只能任人宰割。我自己杀了十几个兽人,受了几处轻伤,身边的战士却已死得差不多了。我看到一个兽人的头领在人群中大肆砍杀,看他的身形披挂,可能是汗王的儿子之一。我想既然我也活不了了,不如拉他做个垫背的!我砍死了身边的几个兽人,把刀插在地上,弯弓搭箭!”
“射死他了?”石印双手攥拳,显得比飞将军还紧张。
飞将军长叹一声:“唉!就在我出手之时,就被一个兽人骑兵冲到面前,砍掉了我的一只手臂。那射出的箭就失了准心,只射掉了那兽人头领的一只耳朵。如果老二还在,我射箭时他就会护在左右,任凭千军万马,又怎能奈何得了我?罢了,罢了,一切都完啦。我把弓箭扔在地上,仰面躺下等死。”
“可你活下来了。”血滴说。血滴现在有点相信这个乞丐的故事了。
“是那个被我射掉耳朵的兽人。那家伙虽然受了伤,却十分高兴,命令手下的兽人谁也不能动我,说要等他们攻占了铁岩城,就把我在铁岩放生。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兽人就是汗王的大儿子,叫‘卑弥’的兽人王子,号称火雷。那卑弥一走,汗王的二儿子‘虎札’,另一个兽人王子就驾到了,正是砍掉我手臂的那个人。这虎札一来就暴跳如雷,用鞭子把我狠狠打了一顿,临走时,又砍下了我另一只手臂。但他终究不敢杀我。虎札命令队伍里的兽人一到北演城就把我卖掉。”
北演城是碧落和铁岩正中的一座小城,北演领主是北方人,但他交游广泛,跟南蛮的诸部落,兽人汗王均有交情,许多年来,不管北地打得有多热闹,北演却始终免于战火。兽人行军到北演城,便把飞将军卖给了当地贵族。飞将军在那装疯卖傻,学了一些江湖卖艺的把戏,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到了第二年年初,一个外地来的行商又把他买走了。这一段愁苦郁闷,听得黑眼睛打了好几个哈欠,随时都要睡着,血滴只好抓着女孩的小肩膀,不时摇她一下。
“把我买下来那个人,正是我的四师弟。”飞将军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又让血滴和石印大吃一惊。
“他不是死了吗?”血滴和石印异口同声的问飞将军。
“不,他没死,一切都只是一个圈套。老四只是做了个死的假象,躲藏起来,看我们几个人自相残杀。我早就说过,若论阴谋诡计,天底下没有比老四更厉害的人了。我一认出是老四,恨不能一口把他咬死,痛骂他重色轻友,不仁不义,害死了老大和老二不说,把全军战士也都害死了。可是老四却说:‘如果我不那么做,我就会死。’我一想,的确是那么回事。老四如果不躲起来,迟早被老大杀死。何况,我不是也亲手射死了老大么。”
“天下竟有这般狡狯的人!真是奇啦!”石印惊道。
“这算什么呀。面包房的摩根老板更狡猾呢!”黑眼睛不服输的叫道。血滴暗暗点头,那位摩根老板自己也见过,城府极深,的确是跟石头爸爸不相上下的人物。
飞将军早已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对石印他们的评论充耳不闻:“‘那个南蛮的女孩子呢?’我问了这句话,心里大骂自己无能、无耻,可是我还是要问。我已经是个残疾人,一年来受尽折磨,变得人不任鬼不鬼,即使见到她,只怕她也认不出我。可我仍然不能忘了她。我们四个人为了她相互残杀,把整个军队也搭了进去,成了北地的叛徒。可是我仍然不能忘了她。”
“老四回答:‘她很好。兽人军走后,我就去把她接了出来,娶了她。现在她过得很快乐。我说哦,又问,‘出了丛林,她过得习惯吗?’老四思索了半天,却答非所问的说:‘师兄,你错了。其实我们从来就没走出过那片丛林。不,不只是你我,还有大师兄、二师兄,还有师父,每个人,大家一生下来就在丛林里活着,只是大家都不知道罢了。人在地上走,五神在天上看着,谁要是违反了丛林里的法则,报应一下子就来了。’说完,他就走了。留下了一小袋银币给我。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他不想告诉你那女子的下落,飞将军。他是对的。你何必徒惹烦恼呢。”石印说话总是非常公道。
飞将军摇摇头,笑了:“呵呵!不错,你说得对,小兄弟,我何必徒惹烦恼呢。”
这时,有几个人往飞将军的破帽子里扔钱币。刚刚飞将军讲得入神,血滴他们听得入神,居然都没注意到又多了几个听众。飞将军大喜过望,连连对几个恩主行礼。
“我倒想见识下那南蛮女人有多美!”黑眼睛嘟着小嘴说,一双黑水晶似的眼睛闪着奇异的神采,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血滴感到又好气又好笑,看来女人就是女人,不管多小,也总想着跟别人比美!故意对黑眼睛说:“那肯定是很美啊。要不怎么把飞将军他们迷成那样!你想做什么,黑眼睛妹妹?”
“要是真的很美,就把她抢过来,给我黑摩哥哥做老婆!”斩钉截铁的说完这句话,黑眼睛忽然笑了起来,一双明艳的大眼睛弯成了两个小月牙:“黑摩哥哥没有人家在身边,一定好寂寞的,抓个女人去陪他,他一定乐死啦!”
“黑眼睛也可以陪黑摩哥哥嘛。”话虽这样说,血滴心里却有点不舒服!
“不。黑眼睛要陪着血滴哥哥。”黑眼睛笑意盈盈,一把抓住了血滴的衣角。
血滴奇道:“咦?为什么?你不想回去吗?”
“人家每次不在哥哥身边的时候,哥哥看起来都很不开心!”
血滴一下愣在那里。他想解释说,自己不是不开心,只是有太多要担心的事情了。可是这种解释毫无意义。黑眼睛什么都不懂……不,也不能这么说,她就像那种天生幸运的小精灵,血滴所恐惧的东西,在她那里,全不当一回事。一阵突如其来的冷风吹过,黑眼睛呀的叫了一声,钻进了血滴怀里,暖暖的像一只胖胖的小兔子,仰起小脸,大眼睛眨呀眨的,让血滴觉得铁岩的石头都变得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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